首頁>浙江蘭溪:提高房屋徵遷購房獎勵,貨幣化安置戶買新房最高獎房款的20%
來源:澎湃新聞 2023-08-02 13:41:57
8月2日,據微信公眾號“蘭溪發佈”,浙江省蘭溪市于8月1日發佈《促進我市房地産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針對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房屋徵遷三方面提出了利民新政策。 按照新政,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在蘭溪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房屋徵收的産權調換房、農民集聚安置房、人才特供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並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額(以購房發票金額為準,不含增值稅)的1%給予補貼。 購買二手住房補貼方面,在蘭溪購買二手住房並辦理網簽的購房人按契稅計稅金額的1%給予補貼。 同時,提高房屋徵遷購房獎勵,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及更新改造項目,採取貨幣化安置的安置戶在本市城區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給予購房款(不超過總費用限額)20%的購房獎勵,在集鎮範圍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給予購房款(不超過總費用限額)15%的購房獎勵基礎上,分別再增加5%的獎勵補助。國有土地房屋徵收項目,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並在蘭溪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給予被徵收房屋主體評估價值(不含裝修、附屬用房價值)10%的購房獎勵基礎上,再增加5%的購房獎勵。按照規則,該政策適用對象為政策執行期間的新徵遷項目及未開展整體簽約項目,在項目公告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選擇貨幣化安置(貨幣補償)在蘭溪購房的被徵收(遷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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