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常州市出臺租賃住房安全管理條例 明年7月1日起施行
來源:央廣網 2022-10-25 10:02:51
北京10月24日消息, 據“常州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為加強租賃住房的安全管理,規範住房租賃活動,保護人身和財産安全,提升居住品質,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近日,《常州市租賃住房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2022年8月31日通過,經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2年9月29日批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租賃住房的出租人是租賃住房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保障租賃住房建築結構、供電、燃氣、消防設施和室內空氣品質等方面符合安全要求,依法依規明確租賃住房使用中的安全責任。
《條例》顯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於違法建築的;
(二)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三)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四)經鑒定屬於危險房屋不能用於居住的;
(五)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村(居)民自建住宅出租用於居住的,出租人應當在出租前按照規定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條例》要求,租賃住房當事人不得擅自改變住房原有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超過原設計標準增加住房樓面、屋面荷載,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要求將住房裝修或者分隔。用於出租的住房,應當以原始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將房間分隔後出租用於居住。
《條例》指出,住房原始設計的起居室(廳)確需分隔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所有權人應當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只能分隔出一間房間用於居住;
(二)分隔出房間後,原起居室(廳)還應當保留不少於十平方米使用面積的公共空間,且不得影響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三)採用輕質不燃材料分隔;
(四)分隔出的房間具備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條例》還明確,禁止將房間、陽臺的整體或者局部改為衛生間、廚房。原始設計為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的,不得出租用於居住。
此外,《條例》提出,出租人應當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居住空間。住房按間出租的,每間房間內每人平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六平方米,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間的使用面積不計入其中。住房按間出租的,每間房間內居住人數不得超過兩人,但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以及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的除外。
是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中國網旗下地産頻道,是國內官方、權威、專業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
中國網地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