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建局:對《珠海市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公開徵求意見

來源:中國網地産 2021-08-13 17:47:09

中國網地産訊 8月13日,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珠海住建局發佈對《珠海市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公開徵求意見稿的公告,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20日。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一)線上提交。

(二)書面郵寄,聯繫地址:珠海市香洲區紅山路102號408室,郵編:519000。

(三)電子郵箱:zhszjjfck@163.com。

以下為原文:

珠海市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徵求意見稿)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8月

珠海是一座創新開放、銳意進取、充滿活力、環境優美的魅力之城。自經濟特區成立以來,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完善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致力於實現住有所居。經過四十年的發展,我市住房事業取得顯著成效,居民居住水準明顯提升,居住環境極大改善,連續多年被評為全國最宜居城市和最具幸福感城市。

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十四五”時期是珠海市建設澳珠極點,奮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經濟新引擎、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經濟帶高品質發展典範的關鍵時期。為統籌解決新市民、産業人口和各類人才的住房問題,全面推進住有宜居,根據國家、省關於編制住房發展規劃的相關要求和《珠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珠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特編制本規劃。規劃重點明確“十四五”時期(2021-2025年)珠海市住房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及指引,部署主要任務,謀劃重大工程,並對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進行展望,是未來五年指導珠海市城鎮住房高品質發展的綱領性、指導性規劃。

一、發展成效與形勢

“十三五”期間,在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建設等重大歷史機遇影響下,珠海市住房制度改革有序啟動,房地産市場運作總體平穩,住房租賃市場穩步推進,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制度逐步完善,住房公積金支援作用顯著增強,物業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綠色建築技術全面推廣,大步邁向住有所居。

1.住房制度改革有序啟動。

2019年3月,珠海市發佈實施《關於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住房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珠府函〔2019〕72 號),啟動新一輪住房制度改革。在吸取深圳經驗、結合珠海實際的基礎上,明確到2020年形成以房地産開發企業為主供應普通商品住房,以政府機構、産業園區、企事業單位、住房租賃專營機構、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等為主供應各類保障性住房和租賃住房的新型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到2025年形成比較完善的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建成符合珠海城市發展規律、滿足常住人口基本需求的住房保障體系;到2030年,全市住房品質持續提升,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更加成熟,住房綠色化、智慧化水準顯著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居住品質達到全省前列水準。截至2020年,全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31.6平方米,較“十二五”期末增長1.3平方米。

2.房地産市場運作保持平穩。

2016年以來,通過房價地價聯動、完善金融和稅收、調整“限購、限價、限貸、限售”等多種途徑優化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印發實施《珠海市房地産經紀信用資訊管理辦法》(珠規建房規〔2019〕1 號)和《珠海市房地産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珠府〔2019〕40號),研究制定《建立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工作方案》,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持續組織開展房地産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十三五”期間,全市房地産開發投資累計完成 4063 億元,較“十二五”時期增長 141.5%,佔固定資産投資的比重為 44.6%,較“十二五”期間增加 9.4 個百分點。房地産業增加值累計1088億元,較“十二五”時期增長71.2%,佔地區生産總值的比重為7%,與“十二五”期間持平。新建商品房銷售面積累計2384萬平方米,較“十二五”期間增長50.5%。

3.住房租賃市場培育取得成效。

先後成立“珠海大橫琴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新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和“珠海市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國有市場化住房租賃業務主體,鼓勵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印發實施《珠海市商品住房租賃管理辦法》(珠規建房規〔2019〕7號)、《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珠建房〔2019〕12 號),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搭建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完善線上簽約備案服務。截至2020年8月,全市長租公寓企業已累計供應超過2000套長租房。

4.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制度逐步完善。

一是住房保障覆蓋面逐年擴大。公租房保障面積標準不斷提高,從2010年的每人平均保障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提高到如今的 15 平方米。逐年上調低收入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收入準入保障線。2020年,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類收入保障線 1650 元/月,較“十二五”期末增長 89.7%,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類收入保障線 2761 元/月,較“十二五”期末增長 51.8%,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截至 2020 年,珠海市以公租房實物形式在保的家庭有 7240戶,以公租房貨幣補貼形式在保的家庭有1059戶。先後出臺了《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2013 年)、《珠海市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2013年)、《珠海市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辦法》(2014 年)、《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16 年)、《珠海市引進高校教職工共有産權住房實施指引(試行)》(2016年)、《珠海市推進住房保障貨幣化改革實施辦法》(2016年)《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內裝修標準指引》(2017 年)等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推進保障性住房規範建設、管理。我市公租房管理運營逐步走上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健康有序的發展道路。印發實施《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實施辦法》(2017年)及配建協議,明確配建住房單套面積和裝修標準,全市已配建住房的用地達 63 宗。2020 年啟動修訂《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工作。

5.住房公積金支援作用顯著增強。

一是進一步擴大非公企業繳存面。印發《珠海市靈活就業人員自願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辦法》,將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僱主及雇傭人員納入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政策範圍。二是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精準支援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2016 年-2020 年,珠海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發放 50592 筆,發放金額 126.47 億,年均發放筆數較“十二五”期間增長63%,年均發放金額為“十二五”期間的1.9 倍。

6.物業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

一是加強物業管理法制建設,制定實施《珠海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和《珠海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二是加強物業社區黨建工作,探索打造“紅色業委會”,初步構建起以社區黨委為領導核心,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社區居民多元參與的社會治理格局。根據2019年10月開展的問卷調查,居民對物業管理的滿意度較2016年明顯提升。

7.綠色建築技術全面推廣。

制定綠色建築技術標準,全面提升綠色建築工程品質,印發《珠海市 2019 年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目標責任實施方案》,《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全面實施<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19)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珠海經濟特區綠色建築管理辦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119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綠色建築工程驗收工作的通知》(珠規建質〔2018〕101 號)、《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珠海市綠色建築工程驗收工作指引(暫行)的通知》。截至 2020 年,全市獲得民用建築設計標識和運作標識 324 個項目,建築面積約 2967.24 萬平方米,其中三星級設計標識13個,二星級設計標識241個。全市獲得民用建築設計標識和運作標識項目數量較“十二五”時期增長約 10.63 倍,建築面積較“十二五”時期增長約6.86倍。

“十三五”時期,珠海市住房發展取得跨越式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戰略紅利、政策紅利、區位紅利、窗口紅利陸續釋放,房地産市場對外吸引力強,市場易受外部影響,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壓力較大。二是住房供應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供給水準有待提升。三是住宅産品戶型、結構、裝修、物業服務等趨於同質,住房供給難以匹配新時代居民的居住需求。四是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有待提升,東西部區域差異較大,居住協同明顯不足。

“十四五”時期,國際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日趨複雜,不確定性明顯增強,珠海市住房發展面臨較大挑戰。同時,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穩步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加快建設、“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實踐不斷豐富、國內國際雙迴圈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快步伐,為我市住房發展帶來新機遇。

1.居住需求日趨多元,要求住房供應體系加快完善。

截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243.96萬人,近10年增長56.36%,增速在全省僅次於深圳市,15-59 歲人口占比比全省平均水準高 5.3 個百分點。隨著區域發展戰略深入推進,港珠澳大橋和珠澳口岸銜接推動珠海與香港、澳門保持更加緊密的聯繫,深珠通道建設、廣珠城際鐵路、珠肇高鐵建設將推動珠海與廣州、深圳都市圈加速融合,預計“十四五”時期人口增速大、青年人口多的特徵仍將持續。以新市民、産業人口及各類人才為主體,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租賃需求、人才安居需求等各類居住需求亟需通過加快優化完善住房供應體系予以滿足。

2.産業轉型升級加快,要求住房提供産業安居支援。

“十四五”時期,我市將進入轉型發展窗口期,大力集聚發展高端産業,計劃打造積體電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列印設備等若干千億級規模産業集群。隨著産業轉型升級加快,為産業發展提供品質住房支援、做好居住服務配套、促進産城融合也是住房工作的重中之重。

3.住房消費健康發展,要求住房建設與服務精細化。

2020年,全市戶均家庭人口數2.4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減少 0.34 人。60 歲及以上人口占 10%,比2010 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提高 2.33 個百分點。家庭小型化、老齡化趨勢將影響中小戶型住房消費需求和住房康養設施配套消費需求。受疫情影響,改善性住房家庭對大戶型住房消費意願明顯提升。高素質人才比例提升,對優質住房産品及居住環境、服務配套水準提出更高要求。住房消費不斷升級,“綠色、健康、安全”將引領新一輪住房消費,要求住房建設與服務更加規範化、精準化、精細化。

4.“房住不炒”定位明確,要求住房高品質可持續發展。

“房住不炒”定位更加突出住房的居住屬性和民生屬性,要求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完善房地産長效機制,確保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金融、房地産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要求房地産企業加快向城市綜合服務運營商轉型,防範化解“高杠桿、高週轉”模式運作引發的各類風險。

二、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對住房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牢把握“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將房地産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推動高品質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讓全體人民住有宜居,為珠海市加快建設澳珠極點,奮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重要門戶樞紐、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經濟帶高品質發展典範,建設國際宜居城市範本提供有力支撐。

1.堅持系統觀念、創新發展。

堅持用系統觀念看待和解決住房發展問題,協調好經濟、社會、民生三者之間的關係。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採用新技術、新模式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2.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配置。

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既強化政府保障作用,也要積極運用市場化手段。處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關係,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著力解決困難群體和新市民住房問題。

3.堅持統籌安排、分步實施。

明確珠海市在區域住房發展的職責使命,統籌處理珠海與澳門、全市與各區、近期與遠期、保障與市場、租賃與銷售等關係,明確規劃期內各年度住房供應計劃和主要任務。

4.堅持因區施策、完善機制。

結合各區住房發展實際,提出各區住房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區域。明確住房發展的政策保障措施和規劃實施機制,指導各項工作穩步有序開展。

三、發展目標

展望二〇三五年,珠海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城鎮居民住房也基本實現現代化,在住有宜居方面力爭成為民生幸福標桿。住房供應體系更加完善,居住屬性更加凸顯,新增各類住房 80 萬套以上,各類人群在珠海市均可實現住有宜居。住房供應結構趨於穩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産權住房、人才住房等佔住房供應量的比重到2035年力爭達到60%。房地産市場保持平穩,供需實現動態平衡,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房地産開發企業角色定位逐漸轉向城市綜合服務運營。居住用地佈局更加合理,促進職住平衡取得明顯成效。住房管理更加高效,房地産調控和監管實現法治化、規則化、透明化,住宅建設運營實現數字化全生命週期管理。住房建造技術大幅提升,綠色建築全面應用,建造和運作的能源和材料消耗明顯降低。居民生活更加美好,住房更加健康舒適,居住環境更加綠色宜人,物業服務更加規範和有溫度,配套設施更加安全智慧,生活服務更加高效便捷,促進共同富裕取得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1.總體目標

“十四五”期間,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著力構建新型住房供應體系,打造“包容共用、宜居協同”的民生幸福城市,讓全體人民共用住房制度改革發展成果,促進共同富裕。具體內容包括: 落實“一個主體”。落實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住房供需基本穩定,地價、房價、租金基本穩定,市場預期基本穩定,房地産企業杠桿水準有序壓降,市場保持平穩運作。 完善“兩個體系”。以市場為主,優化居住用地空間佈局,合理調整商品住房供應結構,增加高品質長租房供應,完善住房市場體系。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逐步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産權住房、人才住房等的供應比例,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做好“三個提升”。著力提升市場管理水準,強化房地産市場調控與監管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土地、金融、財稅、市場管理等制度。著力提升住房保障水準,優化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規範,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産權住房和人才住房政策體系,完善保障後續運營管理。著力提升居民居住品質,推進城中舊村和老舊小區改造,加強房屋品質與裝修監管,切實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準和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水準,完善居住公共服務配套。

2.具體目標

住房供應結構持續優化。“十四五”時期,符合市情、租購並舉、適應各類群體收入水準的住房供應體系基本形成。新增供應各類住房 30 萬套,住宅用地供應規模 932 公頃,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與機構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産權住房、人才住房等各類房源的比例為7:3。 房地産市場運作平穩健康。落實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供需基本平衡,住宅用地價格、新建商品住房價格、二手住宅價格、住宅租賃價格按年度實現調控目標,房地産信貸結構持續優化,房地産企業杠桿水準保持在合理區間,市場預期保持穩定。新增供應商品住房21萬套,機構租賃住房1萬套,新增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項目供應住宅用地)供應規模721公頃。 住房保障覆蓋面逐步擴大。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創新住房保障方式,統籌解決新市民、産業人口和各類人才的住房問題。新增供應公共租賃住房1.2萬套(戶),保障性租賃住房 1.5 萬套,共有産權住房 1.3 萬套,人才住房 4 萬套。新增保障性住房用地211公頃,建立居住用地三年儲備機制,提前三年預選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並按年度開展新增項目預選工作,保障性住房用地原則上嚴禁挪作他用。 居民居住條件持續改善。到“十四五”期末,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房面積力爭達到 32 平方米。新開工住宅中全裝修住宅比例達到80%以上。新開工住宅強制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逐步實現,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綠色建築認證標識達到70%。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有序推動,累計完成改造小區282個。物業服務提質擴面,住宅小區專業化物業管理覆蓋率達90%。 住房綜合管理服務水準明顯增強。充分利用大數據手段,推動房地産企業信用平臺、住房全生命週期管理平臺、人口房屋系統資訊管理平臺建設。加強房地産和住房保障研究力量,提高監測分析水準和管理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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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區指引

香洲區著力“保基本、擴保障,重效率、提品質”。積極推進住房保障貨幣化,逐步擴大保障覆蓋面,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完善長租房政策,大力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增加共有産權住房供應,通過“補充完善、強化提升、疏散整合”等方式積極推進城市更新重點項目建設力度,盤活存量資源,切實提高人居環境。規劃期內,新增供應住房7.42萬套(戶),其中新建商品住房4.3萬套,機構租賃住房4800套,公租房6800套(戶),保障性租賃住房7000套,共有産權住房4400套,人才住房8200套;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項目供應住宅用地)供應規模214公頃,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48公頃,保障性住房用地66公頃。在鳳山街道、吉大街道、南屏鎮加快公租房新建項目建設佈局。 橫琴新區著力“保平穩、促協同,引人才、樹標桿”。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蒞臨橫琴新區時的重要精神指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回歸住房的居住屬性,加大人才住房建設力度,全力服務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高品質促進橫琴粵澳住房協同。創新探索澳珠同城住房試點,滿足澳門就業人口的跨城宜居需求。規劃期內,新增供應住房3.82萬套(戶),其中新建商品住房2.4萬套,機構租賃住房900套,公租房300套(戶),保障性租賃住房1400套,共有産權住房2100套,人才住房9500套;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項目供應住宅用地)供應規模119公頃,其中商品住房用地82公頃,保障性住房用地37公頃。分區域的具體目標中,橫琴島新增供應住房2.3萬套(戶),可結合《橫琴新區“十四五”住房保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研究深化住房發展目標,若有調整,需報市級備案;一體化拓展區新增供應住房1.52萬套(戶),其中新建商品住房0.84萬套,公租房100套(戶),保障性租賃住房700套,共有産權住房1000套,人才住房5000套;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項目供應住宅用地)供應規模47公頃,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9公頃,保障性住房用地18公頃。 金灣區著力“重配套、促融合,提品質、促平衡”。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提升宜居水準,吸引居住人口和就業人口,進一步促進東西片區融合。重視産業發展空間和居住空間匹配,多渠道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住房和共有産權住房,豐富住房産品類型,面向新市民、産業人口提供多層次的住房産品,切實推進職住平衡。規劃期內,新增供應住房7.74萬套(戶),其中新建商品住房5.9萬套,機構租賃住房1800套,公租房1000套(戶),保障性租賃住房2800套,共有産權住房3100套,人才住房9700套;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項目供應住宅用地)供應規模248公頃,其中商品住房用地 203 公頃,保障性住房用地 45 公頃。在紅旗鎮廣安社區片區、南水鎮新增建設公租房項目。 鬥門區著力“引人口、擴保障,優建設、重統籌”。加強既有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吸引人口向西部集聚,逐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逐步提升對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産業園區外來務工人員及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提升住房産品綠色、健康、安全性能,優化住房、産業和公共資源佈局。規劃期內,新增供應住房 6.76 萬套(戶),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5.6 萬套,機構租賃住房 1700 套,公租房800套(戶),保障性租賃住房2400套,共有産權住房1500套,人才住房5200套;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項目供應住宅用地)供應規模217公頃,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92公頃,保障性住房用地25公頃。在白蕉鎮新增建設公租房項目。 高新區著力“優體系、留人才,強聯動、促協同”。優化住房供應體系,重點發展高品質人才住房和共有産權住房,與中山建立跨區域聯動房地産調控機制,探索在跨市居住人群集中的交界地區形成珠中城際住房協同發展區,優先推動落實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一體化相關政策,為城際通勤和異地居住提供便利。規劃期內,新增供應住房4.26萬套(戶),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2.8 萬套,機構租賃住房 800 套,公租房3100套(戶),保障性租賃住房1400套,共有産權住房1900套,人才住房7400套;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項目供應住宅用地)供應規模134公頃,其中商品住房用地96公頃,保障性住房用地38公頃。在上柵社區新增建設公租房項目,在金鼎片區重點建設人才住房和共有産權住房。

四、主要任務

1.全面落實城市主體責任。

綜合考慮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準、人口規模和結構變化、住房供求關係等因素,制定實施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落實地價、房價、租金年度調控目標,確保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完善住宅用地供應機制。

建立以住房需求為導向的住宅用地供應機制。根據住房實際需求、庫存情況、住房空置率等多項指標靈活調整土地供應結構,熱點區域探索實施“限房價、控地價、競品質”土地出讓方式,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明確房價和住房品質等內容。加強住宅用地使用權購買主體管理,對負債率高、未依合同約定按期交房、未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存在重大失信行為的購買主體,禁止其參與土地競拍。 大力盤活存量閒置用地。完善土地出讓合同管理,持續加強土地供後監管,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定期公佈已出讓地塊建設進展情況;開展供而未用土地清查,加大閒置用地查處力度,整治開發企業“囤地”“囤房”等違規行為,及時定期曝光典型案件。

3.加強商品房交易監管。

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管理。完善全市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指導方式,建立二手住房合理價格引導機制。探索熱點區域非住宅商品房去化路徑,香洲區和橫琴新區探索由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將非住宅商品房改造為租賃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完善商品房交易網簽合同資訊,重點加強外地戶籍人口購房監測,避免外地戶籍人口過度投機炒房。 完善房地産市場監督管理。貫徹落實《珠海市房地産市場監督管理辦法》,根據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存量房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範房地産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行為,加大對市場亂象的整治力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推進房地産企業信用平臺建設,動態更新房地産開發、住房租賃、物業服務企業和仲介服務機構人員資訊,實時記錄優良行為和不良行為並進行信用評分。加強部門資訊共用,推動市級資訊與國家、省級聯網,建立房地産企業“黑名單”“紅名單”,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和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定期公佈典型違法違規案例,促進各類房地産企業及從業人員遵紀守法、誠信經營。 完善房地産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産市場監測機構,培養和引進專業人才。以房屋交易網簽備案數據為基礎,綜合財政、稅務、土地、金融等資訊,構建房地産市場資訊數據庫,完善房地産市場監測預警機制。 加強資訊公開和輿論引導。進一步規範房地産市場資訊發佈管理,建立常態化資訊發佈機制,準確解讀房地産市場形勢和政策,定期發佈和解讀市場運作數據。健全輿情監測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市場預期。完善輿論引導工作機制,宣傳、網信、住建、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加大聯合行動力度,整治房地産資訊網路傳播亂象,加強房地産市場虛假、炒作資訊查處。

4.加強房地産金融審慎管理。

加強房地産企業資金監管。完善購地資金來源審查制度,嚴格落實購地使用自有資金有關規定,對購地資金實施穿透式審查。對房地産開發企業融資實行全口徑管理,重點考察房企的剔除預收款後的資産負債率、凈負債率和現金短債比三項重要指標,對資産負債率超過70%、捂盤惜售、閒置囤地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實施融資限制。嚴控房地産開發企業介入金融業務。 強化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嚴格收入認定標準,執行償債收入比例,建立以個人全部債務為基礎的統一授信制度。嚴格審查購房資金來源、監控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去向,嚴防居民挪用消費貸和其他貸款用於購房。禁止非銀行金融機構向個人提供購房貸款。 積極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完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通過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還貸週期等方式,優先滿足首次購房的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實施差別化個人住房信貸政策。加大對中低收入群體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差別化支援力度,重點向居民家庭首套自住住房需求傾斜,積極支援産業人口、新市民的合理購房需求。

5.推進區域住房協調發展。

完善城際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配套。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與大灣區內城市互聯互通水準。研究探索突破跨市域的教育、醫療等配套政策,解決跨城大型安居社區內非珠海戶籍居民跨區域公共服務配套問題。 便利港澳居民購房。加快制定便利港澳居民購房細則,簡化購房流程,完善金融、稅收、登記備案、人口管理等具體舉措,確保港澳居民在珠海居住、生活享有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加強住房區域聯動調控與協調發展。加強與香港、澳門、中山、深圳等城市的住房聯動,加強區域房地産市場資訊共用,推動住房發展規劃銜接,推進城際住房發展合作。

1.加強住房保障頂層設計。

繼續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産權住房和人才住房為主體,貨幣補貼和實物保障相結合,租售結合,保基本、多層次、寬覆蓋、能迴圈、可持續的具有珠海特色的新型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體系。

2.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完善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基礎性制度和土地、金融、財稅等方面的支援政策。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支援産業園區配套建設和“商改租”“工改租”等非住宅改建、城市更新或“三舊”改造項目配套建設等方式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

3.做好公租房基本公共服務保障。

加快修訂《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建立常態化“應保”人群普查入庫制度,對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加大對有住房困難的新市民的保障力度。優化公共租賃住房退出機制,將公租房違規資訊納入個人徵信體系。探索公租房跨區建設和配租的可行性。 提升公租房管理精細化水準和可持續性。不斷提升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水準,建立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機制。提高管理的精細化水準,開展公租房小區物業智慧化試點,引入“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形成合力,完善騰退和社區安全管理機制。提高運營的可持續性,根據保障群體的特殊需求有針對性地加大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引導小區孤老病殘人員積極互助,提高小區的自我運營能力。

4.推進共有産權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設。

完善共有産權住房政策體系。加快制定珠海市共有産權住房管理辦法,明確産權份額、分配對象條件、流轉及騰退管理等細則,對各區共有産權住房籌集和分配進行統一指導。 加大對人才安居的保障力度。落實珠海英才計劃,構建“租售補”有機結合的人才安居政策體系。各區加大人才貨幣補貼的發放力度,鼓勵人才通過市場方式解決居住問題。分區域積極探索産權型人才住房的保障形式,不斷豐富租賃型人才住房的類型和配套服務。探索人才住房先租後購、以租抵購、服務年限折算房款等制度。繼續依託珠海市安居集團市屬國企專業化管理優勢,堅持公益導向、遵循市場化運作原則,負責全市人才住房的建設籌集、投融資及運營管理等業務,提升人才住房建設管理效率。

1.建立住房租賃市場政策支援體系。

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加大租賃住房金融支援,鼓勵保險、基金、信託等金融機構投資租賃住房,推動住房租賃企業發行租賃住房建設債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長期、低息貸款,穩步發展租賃住房投資基金。租賃住房用地出讓價款可採取分期或分年支付方式收取,降低住房租賃企業一次性投入成本。

2.有效盤活閒置住房資源。

鼓勵租賃企業將閒置商(工)業用房依法改建為租賃住房。各片區結合産業發展和居住需求,有序推進“商改租”、“工改租”相關政策出臺,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青年公寓、藍領公寓等長租房。調整後的租賃住房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引入智慧化物業管理。 鼓勵引入第三方企業整治運營城中村。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引入住房租賃企業對居住品質較差的城中村進行綜合整治運營。對租賃房源進行房屋外立面及內部改造裝修,植入長租公寓、商業物業的管理運營模式,對全村公共服務設施及環境進行綜合提升,優化公共步行體系及活動空間,改善城中村市容環境,美化公共界面。 鼓勵租賃企業參與産業園區宿舍統租運營。結合産業園區實際需求,鼓勵專業化住房租賃機構進駐,改建園區存量房源,逐步構建多元化産品體系,提供多人集宿型房間、單身白領公寓、家庭型公寓等産品。鼓勵在産業園區內營造生活社區,鼓勵企業為園區提供生活設施和商業設施,補齊園區公共服務短板。

3.依法保障承租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保障租賃雙方特別是承租人合法權益,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構建長期穩定的租賃關係。經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的承租人,在申領居住證、積分落戶等方面享受與購房者同等權益,符合條件的非戶籍承租人,其子女享有義務教育權益。

4.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

構建住房租金評估與租金參考價體系。分區域、分物業類型動態監測住房租賃市場價格變化,運用批量評估技術評估市場租金水準。建立“市場租金-指導租金”的聯動監測發佈機制,運用可視化技術,向社會公開全市範圍內各小區(棟)季度租金參考價。 完善住房租賃平臺功能。推動不動産登記、公安局出租屋管理系統、市場化主體資訊系統等多方資訊對接,建立全市存量租賃房源資訊庫,推行“一房一碼”,完善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網上備案、房源查驗、“商改租”項目管理等服務和功能,逐步實現租賃房源數字化管理全覆蓋。拓展租賃平臺功能,整合相關政務資源,實現租賃環節全打通和公共服務全納入。 強化租賃市場經營行為管理。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測研判,規範租賃房源資訊真實發佈和動態監管、租賃合同及服務收費等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保障租賃房屋安全。防範住房租賃金融風險,對開展住房租金貸款業務的,要深入做好貸前調查,合理確定融資額度,加強貸後管理,嚴格審查貸款用途,並以經網簽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嚴禁“高進低出”“長收短付”及“以租代售”等行為。銀行機構對住房租賃企業在銀行設立租賃資金監管時,應予以必要的支援和配合。 完善住房租賃管理體制機制。完善住房租賃市、區、鎮街三級管理體制,明確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消防、政法、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司法、財政等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聯合監管體制。建立市、區兩級出租屋管理聯席工作會議制度,完善住房租賃網格化管理機制,建立租賃糾紛調處機制,及時化解租賃矛盾糾紛。

5.健全住房租賃法制建設。

健全住房租賃政策法規。完善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租賃資金監管、城中村規模化改造等配套政策和標準。實施《珠海經濟特區出租屋管理條例》,壓實公共服務機構、房地産經紀和物業服務企業以及租賃當事人的責任義務,規範租賃行為。

1.推進城中舊村和老舊小區改造。

制定老舊小區改造計劃和實施細則。摸清全市及各區老舊小區底數,建立項目儲備庫,科學編制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和年度行動計劃。建立激勵機制,引入市場化、專業化的社會機構等多主體參與,優先對居民改造意願強、參與積極性高的小區實施改造。

2.加強對城中舊村改造的統籌指導。

強化政府統籌作用,科學、規範、有序地指導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開展。梳理城市更新、土地整備、棚戶區改造之間的銜接關係,積極推進城中村綜合整治類更新,重點關注城中村安全隱患消除、居住環境和配套服務改善以及歷史文化特色保留,控制改造節奏,促進城中村可持續發展。

3.加強商品住房品質監管。

建立精裝修住房品質監管機制。研究制定精裝修商品房監管制度,對新上市地塊精裝修商品房實行全程監管。建立精裝修商品房驗收制度,強化主體責任,明確建設單位作為首要責任人;落實實體樣板房制度,真實反映戶型、裝修標準和施工品質等方面,樣板房要在住宅集中交付後,再保留一定的期限;引入準業主監督機制,開展品質保險試點,探索物業前期介入管理制度等,多措並舉,切實保障精裝修商品房的裝修品質。

4.全面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準。

制定物業行業服務標準。完善珠海市物業管理政策法規體系,根據《民法典》,開展《珠海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相關配套文件的修訂、完善工作,探索制定宜居社區評價規範、智慧物業建設規範及評價標準,優化和完善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持續推進綠色物業管理,探索開展綠色物業管理社區示範工作。 完善物業行業管理政策。強化全市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優化聯席會議成員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機制。促進形成政府監管、市場主導、社會參與、業主決定的物業管理格局,不斷提升珠海市物業服務水準。 加強物業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物業行政監管,積極落實《珠海市物業服務企業與項目負責人信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依託珠海市智慧物業服務平臺,對物業服務企業實施信用管理制度。大力歸集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數據,積極打造物業服務行業信用管理體系,力求建立以信用資訊為核心的信用評價和分類監管機制。

5.提升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水準

以 5G 等移動應用服務等新技術推廣為切入點,推動珠海市智慧物業服務平臺升級完善,優化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物業招標投標、物業信用體系三大板塊功能,引導居民有序參與社區自治管理,夯實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基礎。進一步完善住宅小區管理體制機制,明確落實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專業服務單位職責。形成以住宅小區為基礎單元的居民自治和社區共治機制,業主自我管理能力和社區共治機制明顯增強。優化完善政府監管、市場主導、社會參與、居民自治四位一體和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格局,形成與珠海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新模式。

6.完善居住設施配套。

打造珠海特色完整社區。落實住建部《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的規定,嚴格執行新建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同步建設、同步交付”的規定,推進中心城區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向週邊城區、産業新區覆蓋。以橫琴新區的澳門新街坊為觸媒,深化珠澳合作,參照澳門社區建設的相關標準和規範,引入澳門的教育、醫療、社區服務等資源,提升珠海公共服務設施多樣性。

7.全面推廣綠色建築。

逐步提高裝配式住宅在新建住宅中的比例,新納入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築。與國家和省相關標準銜接,建立健全與本地相適應的設計、審圖、施工、監督、驗收各環節技術地方性標準,強化裝配式建築項目認定、構件生産、現場施工監管。推廣基於BIM技術在裝配式建築規劃、設計、部件生産、施工、項目管理中的整合應用,實現工程建設各環節數據共用和資訊化管理。依託本地高校、職校和構件廠,建立産業培訓實訓基地,強化建築工人職業培訓,大力培養裝配式建築設計、生産、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鼓勵本地企業與國內裝配式建築龍頭企業單位成立産業聯盟,深化建築業企業與建科委及相關高校“産學研”合作。健全完善珠海市裝配式建築專家庫,大力引入各地市裝配式建築專家,全面提升珠海裝配式建築全産業鏈技術實力。 積極開展《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19)新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廣泛宣傳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新政策、新技術標準,切實提高了相關從業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知識水準。重點抓好《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19)新標準的貫徹落實,依法推進綠色建築工作。嚴格執行《珠海市綠色建築發展專項規劃》《珠海市綠色建築工程驗收導則》,全面執行綠色建築建設標準,加強綠色建築竣工驗收。建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制度,推進行業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

五、保障機制

建立住房發展規劃的實施分級負責制,各區政府、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強化並分解落實本規劃確定的住房建設總量目標、供地目標、年度實施計劃和主要任務。 加強本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更新規劃等的協調銜接,加強本規劃與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有效銜接,強化土地安排、空間佈局、住房建設等指標的及時落實與同步調整。根據住房發展形勢和供需的變化,對規劃成果實施中期評估,及時發現問題並動態調整規劃成果。 將本規劃確定的各項住房發展目標和任務,納入各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建立規劃實施情況中期和期末評估機制,分析規劃實施情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考核,對規劃實施績效進行綜合評估。對落實規劃不力及違反規劃的行為啟動問責機制。 及時向社會公開本規劃實施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大宣傳力度,拓寬公眾參與的渠道,通過徵求意見、成果公示等方式加強公眾參與。

珠海住建局:對《珠海市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公開徵求意見_中國網地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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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雨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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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建局:對《珠海市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公開徵求意見
來源:中國網地産2021-08-13 17:47:09
8月13日,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珠海住建局發佈對《珠海市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公開徵求意見稿的公告,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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