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臺搖號新規 增加普通購房家庭購房機會

來源:成都商報 2021-05-08 10:04:48

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一步規範成都市房地産市場秩序,維護成都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會同成都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進一步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區商品住房開盤銷售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作出了一系列明確。

優化選房排序 擴大公證搖號排序選房基數

根據《通知》,成都將加強購房資格預審工作,提高購房資格復核效率。通過細化預審資料及報名登記要件標準,提升資格預審及復核的準確性、精準度。登記購房人報名登記時,須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購房登記系統要求上傳相關購房資格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對於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通知》明確按以下要求進行購房資格復核、公證搖號排序和選房:

第一,復核通過的人數應達到房源數的3倍,復核後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總數不足房源數3倍的,由已報名登記的普通購房家庭遞補。

第二,遞補的普通購房家庭,參照無房居民家庭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後,依序遞補。

第三,全部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購結束後,剩餘房源由普通購房家庭依公證搖號排序結果選購。

明確剩餘及退出房源銷售規則

增加普通購房家庭購房機會

根據《通知》,對於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備案前,購房人依公證搖號排序結果選房後剩餘及退出房源,按以下要求進行銷售:

第一,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結束且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後的2個工作日內,開發企業通過購房登記系統發佈剩餘、退出房源銷售資訊。

第二,剩餘及退出房源由原納入公證搖號排序的登記購房人,依公證搖號排序結果,在公證機構監督下再次依序選購。未在開盤銷售公告公佈的選房時期到場的,按開盤銷售公告公佈要求處理。

第三,依序選房結束後,開發企業對選房結果進行公示,公證機構對選房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第四,本輪依序選購結束後,有退出房源的,由開發企業組織原納入公證搖號排序的登記購房人依序選購。

此外,根據《通知》,登記報名人數在房源數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已通過購房資格復核並納入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的登記購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員12個月內累計未在開盤銷售公告公佈的選房時期到場達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個月內不得參與購買商品住房的報名登記。

加強監測

嚴查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提出,將全面實現資訊適時共用與比對等服務功能,做好公證搖號排序、按序選房等資訊與購房登記資訊的互聯互通,為確保登記購房主體、公證搖號主體、選房主體、合同簽訂主體、網簽備案主體五個一致提供數據支援。

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報名登記異常的商品住房項目監管監測,會同相關部門嚴查開發企業及經紀服務機構惡意炒作、借名買房、誘導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實的開發企業及經紀機構,暫停網簽備案系統、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使用許可權;情節嚴重的,暫停商品房預售許可、現售備案,並列入失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有規定與《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執行。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王垚

解 讀

普通購房家庭咋排序?退出房源如何銷售?

成都搖號新政 你關心的問題都在這裡

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會同成都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成都市住建局進行了解讀。

1、為何出臺《通知》?

答:2020年11月14日,市住建局會同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對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社會反響良好,但個別報名登記人數在房源數3倍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出現了無房居民家庭人數少於房源數的現象。為進一步增進成都市商品住房公平公正的搖號排序選房環境,出臺了此《通知》。

2、《通知》提出要加強購房資格預審,為什麼?

答:《通知》提出加強購房資格預審工作,提高購房資格復核效率。通過細化預審資料及報名登記要件標準,提升資格預審的準確性、精準度,避免資料缺失人員報名成功但復核又不通過,引發爭議。

3、普通購房家庭排序規則是什麼?

答:對於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若具備購房資格的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總數不足房源數3倍時,由已報名登記的普通購房家庭參照無房居民家庭排序規則依序遞補,直至具備購房資格的人員總數達到房源數的3倍,具體排序規則為:

第一順序: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並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

第二順序: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

第三順序:不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但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並具有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購房資格;

第四順序:不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但具有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購房資格。

4、退出及剩餘房源如何銷售?

答:對於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在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前,登記購房人選購剩餘及所退的房源,由開發企業按以下要求和流程進行銷售:

(一)本項目該批次準售房源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結束且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後的2個工作日內,開發企業及時通過購房登記系統發佈剩餘和退出房源資訊。

(二)已在本項目該批次通過購房資格復核且參與了公證搖號排序的登記購房人(已選購房源的及未按開盤銷售公告公佈的選房時期到場的除外),可通過市住建局網上政務大廳或者“天府市民雲”手機應用客戶端,登錄購房登記系統的“剩餘/退出房源資訊”進行購房意向確認,確認期為48小時。

(三)確認期結束後,開發企業將根據前期公證搖號排序結果,組織購房人在公證機構監督下再次依序選購,選房結果公示24小時,公證機構對選房結果進行證據保全,本輪依序選購結束。

(四)本輪依序選購結束後,有退出房源的,由開發企業組織原納入公證搖號排序且購房資格審核通過的登記購房人依序選購。

5、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後是否允許更名、轉讓?

答:不允許。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後,登記購房人所購房源嚴格執行成都市住房限售規定,限售期內嚴禁更名、轉讓。登記購房人數在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及高端人才購買的商品住房限售期為5年,其他商品住房限售期為3年。

6、已進行公證搖號排序名單不到場的如何處理?

答:登記報名人數在房源數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已通過購房資格復核並納入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的登記購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員12個月內累計未在開盤銷售公告公佈的選房時期到場達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個月內不得參與購買商品住房的報名登記。在開盤銷售公告公佈的選房時期到場但放棄選房的,不納入統計範圍。

7、諮詢電話是多少?

答:如果您有疑問,可以撥打諮詢電話:86279136、85156609、86279315、86279104、86279527、61881353、61881337。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王垚

(責任編輯:)
網站無障礙
成都出臺搖號新規 增加普通購房家庭購房機會
來源:成都商報2021-05-08 10:04:48
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會同成都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通知》
長按保存圖片

中國網地産

是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中國網旗下地産頻道,是國內官方、權威、專業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

中國網地産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電話:010-59756138/6139 京ICP證 040089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27314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關於我們 主辦單位 權責申明 聯繫我們 廣告合作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京ICP證 040089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27341號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10120170004號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