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房屋仲介業務員抬高房租騙取好處費 北京警方抓獲嫌疑人
來源:人民網 2019-03-29 14:06:56
人民網北京3月29日電 (朱江)據北京市公安局網站消息,“房屋仲介業務員利用職務之便,簽合同時向業主騙取好處費。”近日,房屋仲介公司員工樊某因涉嫌職務侵佔現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
位於北京市海澱區田村的一家商鋪仲介公司于3月16日報案,稱公司員工樊某利用職務之便向客戶收取了10萬元好處費。
經海淀公安分局田村派出所民警初步了解,報案的是專門從事商鋪租賃的仲介公司,樊某是這家公司的仲介業務員。去年下半年,位於五道口附近一處800平米店面的産權人劉先生與該公司取得聯繫,要通過仲介對外出租自己的店面,而公司指定的業務員正是樊某。
與業主劉先生商量業務的過程中,樊某私下找到劉先生稱:對這處800平方米的鋪面,公司定的市場價是每平方米7元,但樊某能通過運作,以日租金每平方米7.2元與劉先生簽訂4年租賃合同。這樣,劉先生合計能多賺20多萬元,但前提是樊某要從中抽取10萬元好處費。
劉先生有些猶豫。樊某便稱簽了對大家都有好處,這筆業務能否成功,生殺大權在自己手中,言下之意,如果他拿不到這好處,這筆租賃合同很可能簽不下來。
考慮到自己並沒有什麼損失,又怕自己的店面無法順利出租,劉先生最終簽下合同,並轉給樊某10萬元好處費。
幾個月後,仲介公司對租賃合同核查過程中,發現存在一定問題。通過走訪房東劉先生,仲介公司發現公司業務員樊某存在索賄行為,於是報警。
辦案民警經大量走訪及調查取證,確認樊某存在違法問題,並掌握了其犯罪證據,遂于3月19日在仲介公司內,將嫌疑人樊某當場抓獲,並帶回所內進一步審查。
嫌疑人樊某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民警介紹,近年來公司內部發生類似職務侵佔的情況不在少數,一方面公司需要加大人員的管理,同時對於當事人來説,如果只顧貪圖眼前利益,很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
北京市公安局溫馨提示:各企事業單位應進一步健全單位內部制度,加強監督制約,防止出現公司員工缺乏制約權力失控;同時也應嚴密財務監管體系,不給懷有僥倖心理的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機,一旦發現員工涉嫌此類職務犯罪,應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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