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樓市。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龍成通攝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黃健源 通訊員林丹雲)記者昨日從禪城區環保局獲悉,2018年禪城區實行土地出讓和收儲制度改革,以源頭防控為切入點,開展土地環境預評估工作。土地環境預評估實施範圍主要針對擬公開出讓地塊和擬收儲地塊,預評估分析結論將作為政府對土地統籌使用、出讓等進行研究和決策。
創新:
禪城實行土地環境預評估
禪城區環保局環評科科長黃智華介紹,經前期系列調研,目前禪城區政府已正式印發相關方案,明確從今年開始,禪城區土地收儲和出讓時,將開展土地環境預評估工作。
禪城區環保局副局長馮凱鴻表示,開展土地環境預評估工作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提前發現環境問題,防範人居環境風險和糾紛,保障公眾環境權益,以及有利於政府優化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合理統籌區域開發次序,促進城市産業、經濟、環境協調發展。
截至目前,禪城區已完成佛山化纖集團地塊(佛羅路南側、化纖路北側地塊)、佛山市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地塊(江灣二路北側、霧崗路西側地塊)等多宗地塊的環境估評估工作。
關注:
工業企業地塊土壤污染問題
“政府部門考慮地塊收儲時,先進行土地環境預評估,發現問題需在前期解決後,才進行收儲;而對於即將要推出社會的地塊,也要進行環境預評估,防止污染土地流出。”黃智華介紹,土地環境預評估分為對擬公開出讓地塊環境預評估和對擬收儲地塊環境預評估兩大類。
其中,對擬公開出讓地塊環境預評估,主要根據開發方向對地塊進行環境調查分析,包括:原工業企業地塊土壤污染問題,其中重點行業(原化工、電鍍、製革、醫藥製造、鉛酸蓄電池製造、廢舊電子拆解等公用設施)企業用地、環境基礎設施用地,以及國家規定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行業用地擬流轉或擬變更用途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須按照國家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相關規定開展場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並對擬開發地塊的外環境(工業、交通)噪聲、廢氣污染、飲用水源保護區制約及其他環境問題進行分析,評價環境可行性。
一般來説,同一地塊的環境預評估只需在收儲或出讓前進行一次。
影響:
公眾、企業、政府三方共贏
禪城區環保局副局長馮凱鴻表示,近年來環境治理力度不斷加強,關停一批又一批的落後産能,結合城市升級轉型,逐步騰出土地空間,如何確保騰出的土地安全轉型為綠色産業,這也是禪城區實施土地環境預評估的初衷。推動經濟整體轉型升級,處理好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係,通過土地環境預評估制度的實施,使土地在轉功能、收儲、出讓、重新開發之間形成“閉環管理”,讓公眾、企業(開發商)和政府實現三方共贏。
對政府來説,進一步強化原工業地塊不動産權利人(土地使用權人)的環保責任,嚴格污染土地管理,規範建設用地準入,防止污染土地流出,有效控制政府土地出讓糾紛與環境風險,提前發現環境問題及做好源頭防控。
對企業(開發商)來説,消除了源頭污染因素和企業憂慮,讓企業放心投入和經營,增加開發信心,實現擬建項目按規定和流程順利開發,營造發展與環境共贏的産業經濟。
對公眾來説,加強了對市民環境權益的保障,人居環境從源頭得到改善,形成環境保護優先的新格局。
話你知——
土地環境預評估是否會會公開?
“在土地推出前,由國土部門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環境預評估,並將報告報送環保、規劃等相關職能部門徵求意見,如果各個部門對該地塊都沒有問題,經區政府審批後就可以推出市場,如果是有問題的地塊,要解決完問題後才能推出。” 黃智華表示,目前而言,土地環境預評估定位為政府內部研判的依據,不會對公眾公開。但在地塊有了開發方向後,在項目開工前要做環評公示,這是對社會公眾公開的。“如果市民想了解居住樓盤等地塊的環評資訊,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黃智華説。
土地環境預評估與環評有何區別?
黃智華介紹,土地環境預評估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既有區別、也有相互呼應。區別在於,土地環境預評估作為非法定程式,是政府對擬開發土地環境可行性的前期預判重要舉措。預評估報告重點分析土壤問題、外環境對擬開發地塊本身影響,並提出優化佈局建議。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為法定程式,具體建設項目環評材料須按照相關技術導則要求進行環境可行性分析,項目環評未經審批不得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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