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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藥品過期造成浪費1.5萬噸 非理性囤藥造成浪費
來源:經濟參考報2023-08-23 1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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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藥品過期造成浪費1.5萬噸】為防治疾病,許多家庭習慣儲備常用藥。然而,大多數的藥品有保質期,由於一些家庭非理性囤藥、備藥用藥欠科學等原因,導致大批藥品“到期即棄”,造成浪費。業內人士呼籲,相關部門應加強科學備藥的科普宣教,發佈常用家庭藥品儲備指南,同時探索建立合法、安全的余藥共用平臺,完善藥品回收機制,多方發力,共同防範“小藥箱”滋生“大浪費”的風險。

非理性囤藥造成浪費

今年以來,關注家庭藥品浪費的話題多次衝上“熱搜”,如#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網友囤1000片退燒藥全砸手裏了#等。網友們分享曾經的“搶手藥”如今在家“積灰”的經歷,引發大量共鳴。

家庭藥品浪費的現象存在已久。廣藥白雲山發佈的《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2004-2014)》指出:“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備有小藥箱,90.1%的被調查者有將過期藥品隨意丟棄的經歷。我國每年因藥品過期造成的浪費達1.5萬噸。”有專家分析,當前越來越多的家庭養成了備藥的習慣,加上我國龐大的人口數量,家庭藥品浪費風險不容忽視。

記者調研了解到,家庭藥品浪費的成因,同時存在於藥品的消費端與銷售端。

在藥品消費端,一般消費者對於家庭備藥量認識不清。在沒有醫生或藥師指導的情況下,一般消費者因缺乏相關的醫學知識,自行購藥時難以綜合考慮每次用量、有效期,有的消費者甚至未能仔細閱讀藥品説明書,在流行病傳播較集中的時候,就容易出現極不理智的囤藥行為。

除了備藥量外,備藥的品種選擇同樣存在問題。部分網民應對流行病熱衷於參考“網紅藥品清單”,但多位受訪臨床一線醫生認為,部分清單中的藥品並不科學。比如,此前網傳應對新冠“腹瀉株”XBB的藥品單位中,抗菌藥物諾氟沙星在列。對此,有醫生指出,抗菌藥對病毒引起的腹瀉無效,個別患者購藥後才發現不對症,只能暫時“束之高閣”。

在藥品銷售端,部分促銷行為客觀上催生了盲目備藥。記者線上上線下的藥品銷售平臺和有關機構採訪發現,常見藥品多以“多買多折扣”促銷。在廣西南寧市的一家藥店裏,某款止咳沖劑正在做“買三送一”的活動,正在採購的市民熊惟(化名)説:“肯定是要4盒,哪怕到期了沒吃完扔掉,算下來,也比只買1盒划算。”

有效遏制藥品浪費仍存瓶頸

買藥可以更精準地按需購買嗎?藥買多了是否有途徑轉贈轉賣?到期了沒用上的藥能否有效回收?記者調研了解到,遏制藥品領域的浪費在多環節存在瓶頸:

小劑量藥品供給不足。不少消費者反映,市面上的一些藥品單盒分量過大,很難做到按需購買,“經常是遵醫囑用完一個療程,病好了,藥還剩大半”。對此,一位制藥業內人士坦言,若單盒劑量由大改小,不但包裝成本增加,而且藥品總銷售額很可能降低。雖然“拆零銷售”也能實現按需購買,但藥店相關人士表示,藥品拆封後儲存管理難度大,而消費者出於安全考慮,一般僅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購買拆零藥品。

“余藥共用”缺乏保障。在近年來流行病較為集中發病期間,一些城市的線上平臺和線下社交圈涌現了群眾自發的“余藥共用”,不僅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緊俏藥品的可及性,還緩解了藥品浪費。多位臨床一線的醫生稱,一直以來,部分人群對於高值藥品的有償“余藥共用”需求不斷,尤其是患腫瘤等疾病的患者和家屬,會因治愈或病逝而産生“余藥”。相關法律專業人士提醒,有償的“余藥共用”本質上是“買賣”,存在違法風險。因為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銷售藥品的主體必須要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而這樣的主體一般只能是經營單位而非個人。

過期藥回收未“成風”。有專家指出,在定期處置過期藥時,實際上是在盤點家庭“小藥箱”裏的浪費,可以對消費者購藥形成一定的參考與提醒作用。當前,全國多地均有開展過期藥回收,但在實際推行中的效果卻不明顯。記者在多地的連鎖藥店走訪發現,對於消費者回收過期藥的需求,僅有個別藥店表示可接收,部分藥店稱“有回收活動的時候可以收”。“都是那十來個老顧客拿過期藥來,半年或一季度來一次,”在南寧市一家明確設有“藥品回收點”的藥店裏,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時候一個月也沒見一個顧客來回收,諮詢的也極少。”

多管齊下為藥品浪費“急剎車”

為促進家庭藥品浪費問題“急剎車”,受訪者建議:

一是針對家庭常用藥品出臺推薦備藥量指南。業內人士建議,由藥品監管部門、藥品生産企業、藥品銷售方等,針對家庭“小藥箱”中常用的藥品推出“推薦備藥量指南”,可結合藥品的有效期限、家庭使用人數等,以列表等形式,為家庭、個人提供合理的備藥分量;同時加大宣傳,讓合理購藥、科學備藥的節約風尚深入人心。

二是鼓勵藥品“小包裝”,探索合法“余藥共用”。專家及受訪群眾建議,一方面引導藥企生産“小包裝”“小份裝”及獨立分裝藥品,鼓勵藥品經營平臺與機構合理促銷,消費者有需求時考慮拆零銷售;另一方面,可進一步針對未過期的“余藥”探索建立安全、合法的共用平臺,以盤活家庭藥品中的富餘資源,減少浪費。

三是建立更完善、可持續的過期藥回收機制。專家建議,各地應在充分調研家庭過期藥處置現狀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立起更完善且可持續的過期藥回收機制,明確過期藥品回收和處理的責任主體、操作規範、具體流程等,還可以在回收過程中對消費者進行防止藥品浪費的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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