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接了一單順風車車卻被乘客賣了】湖北的陳先生,妻子家在溫州,上個月,他接了一單順風車生意,雙方私下約定,一起把車從湖北開回溫州。不過到溫州後,這輛車竟然被搭乘順風車的乘客給賣掉了。
線下接了順風車
新車卻被乘客賣掉了?
今年2月,陳先生在湖北一家4S店買了一輛東風風神轎車,車價是7.89萬元。3月,陳先生準備和老婆一起回溫州看望老人,因為擔心開長途過於勞累,於是打算在哈啰平臺接一單順風車生意,平攤下成本。
哈啰平臺上很快有位乘客接單,但對方提出微信聯繫,陳先生也同意了,原本要走平臺的順風車生意,就成了私下協商。從聊天記錄看,雙方約定,乘客與陳先生一起開車,也要承擔駕駛員的角色,産生的高速費、油費,雙方一人一半,但不再支付其他費用。
不過,車在衢州高速上出了交通事故。陳先生提供了事發照片,車子左前車門有刮痕,後視鏡也有破損的情況。陳先生説,發生事故時,是他在開車,交警也判定他負事故全責,因為車子還可以正常行駛,陳先生決定先到溫州再維修車子:“拼車司機和我説,他是溫州本地人,有朋友開修理廠的,可以優先修我們車子,我們可以早點回去,我就同意去他找的那個修理廠了。”
據陳先生介紹,修理廠在溫州蒼南,對方還負責協調處理保險理賠工作:“3月20號,拼車司機和我説,車子的定損金額已經下來了,要打到車主本人的銀行卡裏,讓我拍一張車主本人拿著A4紙、身份證正反面以及銀行卡的照片。當時我還打電話給保險客服問過,保險説是正常的,我就發給了那個人。”
不過奇怪的是,這都過去半個月了,陳先生遲遲沒有等到保險理賠,他意識到事情可能不對勁,於是趕到修理廠,卻聽到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消息:“老闆説車已經被那個人在3月20號開走了,我報警之後發現車子已經被賣到水頭鎮了,我找到車,遇到另外一個人説,車是在二手市場買過來的,而且已經過戶了。”
陳先生了解到,車子被賣給了一位冉先生,當場,冉先生提供了一份購車合同,賣方上面寫的就是陳先生妻子姜女士的名字,記者注意到,賣方簽章上還有手印。
陳先生和妻子一再確認,賣車的事情,他毫不知情,那麼這一系列又操作是怎麼完成的呢?
陳先生介紹,車是2月17日新買的,所有的證件都放在車裏:“我去問過這邊車管所,他説這裡過戶不需要原車主去,只要發票綠本之類的證件就可以過戶了。”
現在陳先生懷疑,車是被那位乘客賣掉的。可對方是誰?在哪兒工作?陳先生一無所知。不過他手上有乘客的電話,記者按照陳先生給的乘客電話撥了過去,對方關機。
新車已經過戶
乘客是否涉嫌詐騙?
自己的車,平白無故就沒了,陳先生也聯繫不上當初的乘客:“警察説按照法律程式車已經過戶給那人了,那人也有合法的購車合同,如果我去把車開回來,就屬於盜竊。”
陳先生説,自己沒有維修廠的電話,不過他之前去找過對方,了解到一些資訊:“修車店的老闆説,這部車是我和那個人一起送過來的,所以他來開車就讓他開走了。拼車乘客説車不修了要拿去賣掉,3月20號,修理廠就已經取消這個訂單了,但是我本人是不知道的。”
按照陳先生的説法,現在車子被賣給了一位冉先生。記者從冉先生那裏了解到,這輛車他是從溫州蒼南林健車行購買的。陳先生之前也找到過二手車行,記者按照陳先生給的電話聯繫到車行負責人林先生。林先生介紹,賣車給他的人姓江:“他説這車是他從朋友那兒買來的,在高速上撞了,他不想要了,我就花4萬2買過來了。我們做二手車,只要他手持身份證,有身份證正反面、行駛證綠本就可以了,沒有要求必須是本人來。”
車行表示,賣陳先生車子的人,之前也在溫州當地做二手車生意,可以説和他們是同行。
針對陳先生目前遭遇的情況,記者諮詢了小強幫忙團的特約律師。
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迪
拼車的人相當於虛構事實,跟原車主説的是修車理賠需要資料,然後以這樣的方式騙到了資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把這個車子賣掉了,錢他也拿走了,所以這個可能涉嫌詐騙罪。從民事責任角度來講,修理廠沒有和車主本人核實過,顯然也是有過錯的,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目前,陳先生已經向轄區內的蒼南錢庫派出所報警,警方已經介入。另外,記者也從哈啰平臺了解到,平臺是堅決禁止和抵制線下交易行為,陳先生雖然繞開平臺,走了下線,但畢竟乘客一開始是在平臺上聯繫的,後續平臺也願意協助警方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