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託管被指違背醫改精神 300家企業上書反對
發佈時間: 2015-03-04 10:07:43 | 來源: 中國經濟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藥房託管:反對聲中的必要性
儘管有反對聲,也有企業試水失敗,為何藥房託管依然盛行?“這是中國當前醫藥行業仍是單方的買方市場所決定的。”一位醫藥行業分析人士指出,中國醫藥消費市場中,醫院渠道的市場份額佔比達到7成以上,無論生産企業還是配送企業,無論企業大小,要在行業中生存,必須搶佔醫院市場。因此,醫院的話語權仍然主導著藥品配送企業、生産企業的市場份額和利潤空間。
“常規的藥房託管是由醫院通過招投標的方式,讓配送企業用公開透明的競標後採購,如果其合法合規推行,可以切斷以往的商業賄賂鏈條。”上述分析師指出,當前,經過系統整治後,在醫藥行業仍然活躍著與醫生人數差不多的醫藥代表,估計有200萬-300萬人,而醫生因為待遇低,或在利益誘惑下,存在接受醫藥代表變相賄賂的機會。比如在開設藥品時,採用醫藥代表所推薦的藥品,並多開或儘量開價格高的藥品,這部分私利被醫生私下收取。
為了將這部分不合規的收入儘量擠壓出去,醫院通過藥房託管對藥品銷售過程中的利潤進行明確分成,將醫生的私利空間壓縮。
上述分析人士也坦言,這部分收入以公開透明的方式,進入到醫院的公立賬戶上,對抑制醫生盲目亂開藥,反而是件好事,其能夠儘量擠壓以往的灰色收入空間,從這個層面來看,政府部門對藥房託管的行為進行規範,並對相對透明公開的招投標方式對其進行規範,反而能治理當前藥房託管市場亂象。在當前醫改並未完全實施和完成的情況下,藥房託管存在仍然有一定的合理性。
從2009年起,全國範圍內開始以各省份為單位,推行藥品集中採購,“但政府主導採購,定好配送企業的中標價後,具體哪家醫院何時採購,以及是否按最初的用量採購等,監管方面執行力並不強。”上述人士指出,政府按照招投標的方式採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也應有相應的合同及履約方式,但目前實施的藥品集中採購變相成為了政府針對藥品的變相定價機制。
在藥品集中採購的招投標過程中,《國家藥品管理辦法》中只明確了藥品是否合格,但並未按照上述藥品招標過程中,對産品品質進行分類。但在實際招投標過程中,藥品按照品質分層進行定價,比如某省招投標過程中1萬-2萬個單品,按照藥品不同品質層級定價。
“在湖北省分4個層級。”上述研究人士指出,品質一級、二級品規獨特,基本沒有競爭對手,是大型企業都願意配送的藥品;但品質3、4級的藥品則幾乎接近市場價,這些藥品沒有回扣空間,在醫院根本賣不動。更值得關注的是,每個省份對藥品品質等級的劃分標準還不統一,比如部分品質很好的中成藥,在湖北省被列入品質4層,但在海南省屬於3層,而在江西、內蒙古等省份屬於品質2層,在四川省則位於品質1層。
對醫院來説,如何配送成了一個沒有明確界定的難題,將其整體打包給配送企業,能在保證品質的同時避免各種管理上的漏洞。“其如果按照正常範圍實施,醫院可以甩掉包袱、生産企業、配送企業獲得穩定銷售額、消費者能獲得相對較低的藥價。”上述分析師表示,理論上來看,藥房託管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這也是其長期存在於市場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