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機制調解醫患關係
發佈時間: 2014-08-27 10:00:35 | 來源: 廈門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為不斷規範和完善社區矯正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杜絕脫矯漏矯的現象發生,集美法院還與區司法局聯合成立全市首個審矯銜接工作站,開通未成年人審矯無縫銜接專門通道,打通未成年人案件審判的“訴後一公里”;法官深入司法所,對未成年緩刑犯開展了“暖法護航”司法關愛系列活動;聯合區公安、檢察院、司法局出臺了《關於刑事案件具體適用禁止令的意見(試行)》,做出全市首份適用刑事禁止令判決。與此同時,為了創造良好的回歸環境,主動向未成年犯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及辯護人所在單位送達未成年犯輕刑犯罪記錄封存決定書。去年至今,共對71件91人進行了輕刑犯罪記錄封存;而談心式回訪更有針對性、知識性和教育性,為少年犯宣講法律知識,了解他們的生活需求、心理需求和服刑情況,幫助少年犯確立正確的生活目標,創設“家長回訪”新模式,為失足少年重獲新生創造條件。為了矯正犯罪心理、緩解和修復被害心理的作用,同時融入親子元素,潤滑家庭關係,矯正家長監管和教育偏差,集美法院還專門成立了涉訴青少年心理調適中心,為涉訴青少年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長提供心理干預和心理輔導。
在做好庭審工作、延伸審判服務的過程中,集美法院也為涉未案件的訴前一公里忙碌著。法院于全省首創刑事案件分類聽審模式,根據案件性質、庭審示範性以及宣傳價值、旁聽人員興趣點等因素,邀請同類社會人士組成聽審團,旁聽案件審理,對庭審規範、案件處理集體評議並提出意見;開展“青少年維權進校園”系列活動,積極構建平安校園、無訟校園;聯合各方力量預防犯罪,不斷拓寬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法制教育網路,加強青少年預防犯罪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引導社會公眾,實現預防犯罪法制宣傳網路轄區全覆蓋。
案例
審判時發現問題
回訪未成年人家庭
16歲的小胡曾因一時衝動,放學後拿鐵棍打傷了另一個學校的學生。在雙方家長已就人身損害賠償達成協定後,小胡被集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庭審時,法官發現小胡和父母關係不好,缺少必要的溝通,這也是導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一個原因。為此,法官專門跑了一趟小胡家,讓他父母認識到以前對孩子關心不夠,沒有注意到青春期的心理變化,現在該努力幫小胡改過自新。同時,在了解到小胡面臨著初三畢業後的擇校就學問題,法官還又主動走訪了小胡一家,直到得知小胡已通過自主擇業,進入一家工廠上班後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