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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機制調解醫患關係

發佈時間: 2014-08-27 10:00:35   |  來源: 廈門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集美法院法官就庭審案件走進課堂與學生交流。 集美法院創新庭審模式。

  法官在訴後赴戒毒所開展幫教。

  強化

  訴前“一公里”

  早在2011年11月,集美法院就主動與市第一醫院杏林分院合作,創建全國首個“無訟醫療區”,設立醫療糾紛調解工作室,在在醫患糾紛調解中引入訴前鑒定工作制度,有效地降低了訴訟成本,並緩解了法院的收案壓力

  打通

  訴後“一公里”

  集美法院與區司法局聯合成立全市首個審矯銜接工作站,開通未成年人審矯無縫銜接專門通道,開創“談心式回訪”,為少年犯宣講法律知識,了解他們的生活需求、心理需求和服刑情況,幫助少年犯確立正確的生活目標

  文/本報記者郭睿

  通訊員集法宣

  圖/集美法院提供

  法官是做什麼的?人們的印象中,他們在法庭上正襟危坐,鄭重宣讀判決書,代表著法律的莊嚴和權威。不過,對於法院的案件審理工作來説,這只是漫長鏈條上的其中一環。在集美法院,法官們將案件審理向訴訟前後不斷延伸,在他們職責所能觸及的範圍內,充分做足、做好訴前介入和訴後跟進工作,以主動作為的積極姿態和敢試敢為的創新思維,讓法院不僅作為審判機關,也成為化解社會矛盾的調節器和解決社會問題的推進器。

  >>亮點1

  “五位一體”醫患糾紛調解工作機制

  通過醫患調解、法援調解、司法調解、保險調解、法庭調解,多途徑多渠道解決醫患糾紛

  早在2011年11月,集美法院主動與市第一醫院杏林分院合作,在一起醫療糾紛審理過程中,共同創建了全國首個“無訟醫療區”,設立醫療糾紛調解工作室、入駐社區法官、訴前化糾、巡迴審判、司法確認。在此基礎上,集美法院又及時打造了“四快”化糾機制,從第一時間快速介入,到與相關部門快速聯動,再到抓住癥結快速調解,最後保證快速跟蹤機制。

  針對許多患者擔心醫患糾紛發生後,走司法程式時間長、程式複雜等問題,醫患糾紛聯合調解工作室還在醫患糾紛調解中引入訴前鑒定工作制度。用這“訴前一公里”,突破了以往訴前鑒定醫患雙方互不信任的瓶頸,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為當事人提供訴訟風險預判,有效地降低了訴訟成本,並緩解了法院收案壓力。與此同時,集美法院還建立專家協助制度,在專家協助下展開對案件的調處。保險機構全程參與糾紛調解,及時開展醫患糾紛的定性、定責、定損工作,做到理賠與調解工作同步進行。

  而工作的進行與發展還需要制度來保駕護航,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醫院管理規章制度,杏林法庭指導幫助分院制訂或修改了《醫療安全問責制》、《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醫療風險預警制度》、《醫療事故處理預案》等制度,規範診療、用藥、患者知情權的保護等問題,完善醫療事故的應急處理機制,為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消除患者的誤解以及醫患雙方關係的良性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今年5月,為進一步提升“無訟醫療區”化解糾紛功能,杏林法庭聯合多部門構建“五位一體”醫患糾紛調解工作機制,即通過醫患調解、法援調解、司法調解、保險調解、法庭調解,多途徑、多渠道解決醫患糾紛問題。

  >>亮點2

  全市首個審矯銜接工作站

  開通未成年人審矯無縫銜接專門通道,創立談心式回訪,創設“家長回訪”新模式

  集美法院在審理涉未案件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針,不斷創新工作理念,積極拓展審判職能,努力拓寬工作渠道,引入心理調適長效機制,開展了一系列富有針對性的特色工作,逐步探索形成了“少年審判四維機制”,走出了一條法理與情理並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兼顧的少年審判之路,被評為全省刑事審判先進集體,獲得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榮譽稱號。

  從少年法庭建立之初,這裡就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理,並長期在審判力量上給予充分保障。比如由部門負責人專門承辦此類案件,創設“以庭代訓”的新模式;引入合適成年人到場制度,對依法應當指定律師辯護的,主動為未成年人指定辯護律師;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從“愛”字出發,“教”字著眼,把握“輕”字,突出“變”字,創建適應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能為未成年人所接受的法制教育模式。設計少年法庭標識,採用u型審判方式,有效緩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緊張恐懼、抵觸自卑的心理、營造緩和寬鬆又不失嚴肅的庭審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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