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行程 依法必究!一男子不執行疫情防控要求被秀英警方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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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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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區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于2022年4月4日發佈通告,要求2022年3月28日以來,曾到過省內某涉疫區,現在秀英區旅遊或居住的人員必須向所在村(居)委會主動報備。家住秀英區某小區的胡某于2022年3月31日從該涉疫區返回秀英,且在健康碼變成紅碼後未向社區報備,期間出入多個公共場所,給公共衛生安全造成威脅,後經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胡某行政處罰。

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希望廣大群眾嚴格執行政府疫情防控相關決定、命令和通告,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積極配合落實核酸檢測、主動報備等疫情防控措施。公安機關將從重從嚴從快堅決打擊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屬於一般違法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秀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