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發通知:進一步落實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工作

來源:南海網

時間:2020-11-25

作者:黃婷

編輯:任世昕

為從源頭上防範化解中小學生(以下簡稱學生)溺水風險,健全完善防範學生溺水工作(以下簡稱防溺水)的聯防聯控機制,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學校的責任,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精準管理,避免學生涉險游泳、戲水等造成溺水事件的發生,依法保障學生生命安全,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工作責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將防溺水成效列入市縣政府年度安全考核督導評估內容

《通知》指出,省政府履行防溺水的統籌領導責任。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要求,壓緊壓實市縣政府主體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學校安全教育主體責任和家庭監護責任,把防溺水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落細落實落到位。建立省級防溺水聯動機制,每年至少專題研究1次防溺水工作。將防溺水成效列入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職責、年度安全考核督導評估內容。

同時,各市縣政府履行防溺水的主體管理責任。建立市縣防溺水聯動機制,每年至少專題研究2次防溺水工作。建立“市縣、鄉鎮、村委會、家長”和“教育局、學校、班主任、家長”的雙線防溺水責任制。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力量加強對各類水域的管控,提高人防、物防、技防保障能力。

合理規劃學校及游泳池建設,並提供經費支援。對轄區的溺水事件及時處理、搜尋原因、加強整改。對事故中未正常履行監護責任的家長及監護人,依法依規進行追責。加大對防溺水的監督檢查,將結果作為對相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考評的重要內容,嚴格考評管理。

將轄區內水域劃分風險等級,完善警示標誌

《通知》指出,各鄉鎮政府履行防溺水的屬地管理責任。制定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防溺水專項行動,統籌轄區各類水域的隱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開展施救等工作。將轄區內水域劃分風險等級,根據不同級別實施精準管理,明確水域負責人,完善警示標誌、防護設施,配置應急救護設施,並經常性開展巡查。

組織幹部、網格員、村民或志願者在高溫天氣中午、下午放學,以及週末、節假日等溺水事件多發時段,加強高、中風險水域的巡邏管理,增加巡查時間、巡查次數,及時勸阻涉險游泳、戲水的學生,並通報家長、監護人和學校,合力加強監管。加強防溺水宣傳教育,重點抓好農村學生、留守兒童及其監護人的宣傳教育。

出臺游泳教育管理標準,開設游泳課程

《通知》強調,教育部門履行防溺水的綜合協調責任。加強綜合協調,建立“橫到邊、縱到底”的網格化工作體系,加強防溺水研究,匯總防溺水工作進展,及時向本地黨委政府彙報。加強與同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防溺水合力。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部署防溺水工作,及時發佈預警。壓實“教育局、學校、班主任、家長”的防溺水責任制。督促指導學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宣傳、管理工作。

統籌做好學校佈局規劃,合理安排轄區內學生就近入學。加大寄宿制學校和小規模學校建設,為農村學生和留守兒童提供在校學習、休息條件。統籌資金,加快學校游泳池和安全應急演練基地建設。出臺游泳教育管理標準,開設游泳課程,提高學生游泳技能,加強游泳和應急培訓。牽頭開展防溺水專項督導檢查評估,提請對失職單位和負責人進行追責。

此外,防溺水機制其他成員單位履行防溺水的行業監管責任。

學校履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責任,定期召開防溺水專題班會

《通知》強調,學校履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責任。認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宣傳、管理工作。利用每天上課前和放學後五分鐘及週末、放假前召開防溺水專題班會,加大校園廣播、墻繪、板報等防溺水宣傳力度,加強對學生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涉險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涉險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涉險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和“一會”(即一旦遇到同伴溺水時,一定要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及時報警和尋求成人的幫助)安全教育。每學期紮實開展防溺水“六個一行動”(即致家長的一封信、一次專門家訪、一次防溺水專題家長會、一張家校聯繫卡、一月一次電話回訪、一張責任書)。結合地方特色和實際,開發防溺水的校本課程。組織開展防溺水知識競賽和閉卷測試、“我為防溺水出主意”“校園周邊危險水域隨手拍”等活動,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曉度和參與度。

持續推進學生游泳教育,開設游泳和安全培訓課程,教會學生游泳和自救、互救技能。建立良好的家校溝通機制。組織班主任定期開展家訪,向家長、監護人宣傳安全教育知識,提醒家長、監護人提高責任意識,切實履行監護責任,做好暑假、節假日、週末和放學後等離校時段的監護陪伴。對農村學生、留守兒童和喜歡涉險游泳、戲水的學生建立重點關注臺賬。對上課期間請假外出及未按時返校的學生,學校必須及時與家長溝通,了解學生去向,確保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