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確保全國、全省“兩會”以及重大活動、重要節日期間的海南教育系統消防安全,根據省安委會統一部署,省教育廳決定於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省教育系統集中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並於近日制定印發《海南省教育系統2020年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強化落實學校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方案》指出,該項工作從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經過前期的部署發動階段後,將從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3月25日進入組織實施階段,隨後進入總結鞏固階段。
《方案》指出,強化落實學校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轄屬學校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組織機構,嚴格管理制度,制定應急預案,加強應急力量,強化培訓演練。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把教職工崗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到實處。
同時,深入開展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各學校要在2020年12月初前,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專題研究本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部署本校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此外,不斷強化校園消防安全宣傳培訓。
《方案》指出,持續推進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對照《海南省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強化各級責任,落實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建設,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水準得到進一步提升,師生防禦火災能力得到進一步增強。
另外,做好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消防安全工作。緊盯全國、全省“兩會”、博鰲亞洲論壇等重大活動以及聖誕、元旦、春節、元宵等重要節日,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工作。重大活動舉辦和重要節日期間,各地各校要組織開展校園消防安全巡查,加強應急值班,確保消防安全萬無一失。
學校消防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整治10大內容
記者同時獲悉,海南省學校消防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整治內容包括以下十方面: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條件及消防車通道是否滿足要求。
2.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能否隨時發揮作用;校園重點部位是否配備足夠滅火器材。
3.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是否符合要求;電器線路有無老化、破損、超負荷、私拉亂接等現象。
4.學校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是否配備臨時消防給水和消防器材,臨時用電及電氣焊等動火作業是否規範,員工集體宿舍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管理是否到位。
5.重點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燈滅,切斷電源。
6.與消防管理有關的崗位工作人員有無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相關人員能否熟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7.學校建築及裝修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耐火要求。
8.學校是否正常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工作,是否定期對消防設施數品質情況進行檢測、維護保養並記錄存檔。
9.學校圖書館、實驗室(含危化品存儲室)、師生宿舍、飲用水設施等關鍵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學生宿舍是否有專門的宿管人員值班管理,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電熱棒、電煮鍋、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現象;學校食堂油煙管道清理清洗和油水電氣管路檢修情況。
10.校園內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是否規範到位;是否存在私拉電線違規充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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