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新反腐總局的原因
·適應檢察體制改革的需要;
·適應新的紀檢監察工作的需要。
* 新反腐總局“新”在哪?
·升格提級:領導班子進一步配強,新局長由一名副部級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兼任;
·調整優化:職能配置更加科學,有利於最高人民檢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辦大案要案;
·力量加強:辦案力量進一步增加,解決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的問題;
·目標調整:成為具有強大戰鬥力、威懾力、公信力、靈敏高效的中國檢察特色反腐敗專門機構。
* 新反貪總局如何配合中央紀委?
·將更有效地與紀檢監察機關進行案件對接;
·有助於節約辦案資源;
·有助於對中央紀委的案件查處進行規範;
·有助於依法查案辦案,也可以避免紀檢機關濫用職權;
·地方也會進行相應的調整,是檢察系統加強獨立性的一個體現。
“對公權力的監督制約、對濫用權力行為的懲處,是中國不斷實現國家治理水準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軍指出,新反貪總局的成立正是對這方面工作加強的重要成果。事實上,為了加強反腐,中國曾在2007年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全國的預防腐敗工作;紀委也在反腐敗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詳細 >>
虛擬網遊世界“打怪”,裝備都需要升級;現實反腐“打虎”、追逃“獵狐”,力量焉能不重裝強化?最高檢副檢察長邱學強透露一則重磅消息,中央已批准最高檢改革方案,決定設立新反貪總局。人們也許會有疑問,反貪機構那麼多,會不會造成力量分散,互相掣肘,為什麼不成立一個“國家反貪總局”?解決這個疑慮,有必要理清“反腐戰隊”的組成和各自的分工。 詳細 >>
隸屬於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反貪總局自1995年設立以來,經過近20年的發展,一些影響反腐敗成效的問題逐漸暴露出來。首先,過去的反貪總局級別太低,缺乏必要的權威。隸屬於最高檢的反貪總局,級別為司局級,顯然,這樣的機構設置,對諸如處級以下的“老鼠”、“蒼蠅”之類的貪腐具有震懾作用,但對於司局級以上的“老虎”、乃至省部級以上的“大老虎”則缺乏震懾,甚至出現明知貪腐也無能無力的窘境。這也是過去為何“大老虎”很少落網的原因之一。 詳細 >>
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