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屆四中全會是首個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黨的全會
* 十八屆四中全會極有可能深入討論依法治國的六大方面議題:
·如何改革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如何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違憲監督機制怎樣破題?
·國家治理現代化建設,如何運用法治思維推進改革,實現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
·法治政府建設,怎樣劃定公權力的邊界,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
·司法改革,怎樣破解司法權的行政化、地方化問題?
·法治與反腐,在高壓強勢反腐的態勢下,怎樣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制度反腐機制?
竹立家認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立,“有法可依”的目標已經實現,四中全會要解決的是“有法必依”的問題。依法治國成為十八屆四中全會主題,與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緊密相聯。依法治國必須依法行政,用法律規範公權力的運作和使用方式,在今天改革進入深水區的形勢下變得刻不容緩。 詳細 >>
十八大以來進步明顯,新一屆中央領導更加強調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出現了一些新提法和新概念。比如提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在中央文件中,十八大第一次提出“法治精神”,現代法治的根本精神就是人本精神,這是推動法治改革的主要動力。還有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設法治中國”,“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式”;“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等等,將依法治國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詳細 >>
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場合下講到改革必須要有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維,必須在法治的框架內進行,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利益更加多元,社會矛盾交織,要求處理好改革與法治的關係,依法治國自然而然成為改革的路徑選擇。十八大之後採取了高頻度、高強度的反腐措施,這些舉措贏得了社會的高度認可,但是這種反腐方式難以治本,沒有配套的制度建設,反腐將會出現前腐後繼的現象,這也就要求進行法治國家的建設,打造好制度的籠子。大家的解讀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表明執政黨和國家會更加重視依法治國的議題。 詳細 >>
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