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施行 對污染企業罰款上不封頂
今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新環保法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次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新環保法還著手加大懲罰力度,對污染企業按日連續計罰,罰款將上不封頂。
規定環境公益訴訟 設計按日計罰制度
環境保護法今日四審高票獲通過,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表示,全國人大對這部法律的修改是高度重視的,對環保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規定。規定了環境公益訴訟,針對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又設計了按日計罰。
信春鷹強調,本次修改環保法還對環保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規定,比如從環境規劃、環境標準、環境監測、環評、環境經濟政策、總量控制、生態補償、排污收費、排污許可,特別是根據公眾意見,又規定了環境公益訴訟,針對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又設計了按日計罰。
談到和其他法律的關係,信春鷹認為,這個領域的法律有很多,比如水、大氣等專門的領域法律和現在的這部環保法,既有聯繫又有分工。聯繫就是,環保法作為一個基礎性的法律,規定了基本的制度。那些單行的法律是針對不同領域的具體情況作具體制度。本法修訂以後,其他法律和這部法律不一致的,就適用本法,這部法律沒有規定的,就適用那些單行法。我國環保類法律的修改應該會逐步地都提上日程,環保法起到了引領作用。
增加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機制應對霧霾
國家環境保護部法規司副司長別濤今日表示,新環保法增加了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的機制,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在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到公共健康和環境安全的時候,應當及時公佈預警資訊。國家環境保護部法規司副司長別濤今日表示,新環保法增加了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的機制,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在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到公共健康和環境安全的時候,應當及時公佈預警資訊。
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機制的責任主體根據法律規定屬於各級人民政府,對各級政府提了四方面的要求。第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的部門、企業事業單位都應當依照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做好突發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的處置和事後恢復的工作。第二,要求各級政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污染的公共監測預警預案。第三,在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到公共健康和環境安全的時候,應當及時公佈預警資訊。第四,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環境公共污染危險的減緩。
這次修訂的《環保法》應該説是全世界最好的《環保法》之一,吸收了全世界各國環境保護的經驗,採取了一些很嚴格的措施,我相信如果嚴格執法,會發揮很大的作用。亮點在於:立法理唸有創新,加強了技術手段,監管模式開始轉型,並且監管手段出了硬招。 詳細 >>
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的環境違法資訊計入社會誠信檔案,及時向社會公佈違法者名單。草案同時明確,在草案提出的按日計罰規定中的罰款處罰,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防治設施的運作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詳細 >>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修訂草案已明確政府責任、加大對違法排污的懲罰力度以及加強監督等的基礎上,增加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環境污染公共預警機制,組織制定預警方案;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時,依法及時公佈預警資訊,啟動應急措施。 詳細 >>
環境保護不是一己私利的問題,它涉及公共利益,所以有更多的組織進入到這個訴訟主體範圍內,是大家樂於見到的。訴訟主體範圍擴大後,至少上百家公益組織被納入進來。 詳細 >>
環境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陣地和根本措施,改革生態環保管理的體制,首先必須要樹立環境保護在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推動作用。 詳細 >>
對於哪些組織擁有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資格,新修改的條款進一步擴大了範圍:凡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相關社會組織,按規定都可以提起公益訴訟。但四審稿同時也申明,提起訴訟的社會組織不得通過訴訟牟取利益。 詳細 >>
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