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出臺國內首部保護利用古碼頭地方性法規

時間:2023-03-30來源 : 人民日報客戶端廣西頻道作者 : 張思 張智榮 鄭壹

3月28日,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批准了《貴港市古碼頭保護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據悉,該《條例》是國內首部關於保護利用古碼頭的地方性法規,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據貴港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陸曉宇介紹,《條例》共五章三十二條,包括總則、保護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責任和附則,對古碼頭保護利用的適用範圍、政府和部門職責、資金保障、保護和利用、法律責任等作了詳細規定。

《條例》將經多次調研論證的28個碼頭列為古碼頭,並規定了其他古碼頭的確定條件和程式。保護對象除了古碼頭本體外,還包括與古碼頭整體歷史特點、環境風貌具有關聯意義的伴生歷史文化遺存,如會館、廟宇、碑刻、牌坊、古橋、古城墻等建(構)築物。對破壞古碼頭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最高可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陸曉宇介紹,古碼頭保護利用遵循保護優先、科學管理、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原則,鼓勵和支援單位、個人合理利用古碼頭及其保護範圍內其他有保護價值的建(構)築物,設立博物館、陳列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場所,開展與保護相適應的文化創意、文化體驗等活動。

廣西文物保護與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員謝廣維曾多次到貴港主持考古發掘工作,“貴港歷史上發生的很多重大事件都和碼頭有關,古碼頭見證了兩千多年前西甌、駱越人民融入中華民族大家庭,見證了海上絲綢之路對西江航運的促進,也將見證平陸運河建設對廣西發展的推動,對古碼頭保護利用進行立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張思 張智榮 鄭壹)

(責任編輯:曹洋)
文化旅遊 Cultural Tourism
文旅東盟 Guangxi & ASEAN
文旅康養 Tourism & Well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