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記者從青海省自然資源廳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青海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並由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林草局聯合印發,成為維護國家與區域生態安全、強化農田生態功能、提升城市生態品質的重要舉措。
《規劃》以“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三個更加重要”戰略地位為宗旨,以重要流域與山脈為基礎單元,圍繞青海省“兩屏三區多廊”的生態安全格局,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規劃》將青海省劃分為長江源、黃河源、瀾滄江源、祁連山、河湟谷地、共和盆地、青海湖流域、柴達木盆地等8個生態保護修復分區,按照“山為骨、水為脈、林田湖草和城市為肌體”的思路,強化山上山下、上游下游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統籌推進雪山冰川、江河湖庫、濕地凍土、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一體化保護修復。統籌考慮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總體格局、生態系統服務重要性與生態敏感性高的區域、生態問題突出的區域,在8個生態保護修復區中識別出14個重點區域,部署10大重點工程、38個重點項目,為加快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奠定堅實的生態基礎。(記者:葉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