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倒查20年涉煤腐敗 追繳挽回經濟損失337.91億元

發佈時間:2021-01-21 15:33:48丨來源:中國新聞網丨作者:李愛平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020年內蒙古自治區在倒查20年涉煤腐敗中,共追繳挽回經濟損失337.91億元。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喇軍19日在此間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通報,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在倒查20年涉煤腐敗中,共追繳挽回經濟損失337.91億元(人民幣,下同)。

喇軍告訴與會媒體,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檢監察建議,針對雲光中、白向群、邢雲、雲公民等腐敗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以雷霆手段對涉煤腐敗“倒查20年”,查辦了一批重大案件,追繳挽回經濟損失337.91億元。

據介紹,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累計立案查處涉煤腐敗案件599件869人,嚴肅查處了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傑等31名廳局級幹部,鄂爾多斯市煤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郭成信等203名縣處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03人,組織處理687人,移送司法機關78人。

當天,內蒙古紀委監委發佈2020年內蒙古正風反腐十大關鍵詞,倒查20年獲得了十大關鍵詞之首。(文:李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