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記者從青海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獲悉,“十三五”期間,青海省各項環保指標已經明確:到2020年,三大河流出省斷面水質達到Ⅱ類以上,湟水河出境斷面水質Ⅲ類比例達到50%,主要城市PM2.5濃度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以內、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將達到80%,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實現全覆蓋,全省生態環境品質總體向好。
據了解,“十三五”期間,青海省將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協同並重,全面落實國家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動計劃,全面深化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加快推進環境管理轉型,努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階段性環境目標。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青海省將抓好長江、黃河、瀾滄江、黑河等流域良好水體保護,推進柴達木內陸河地下水保護,確保三大河流幹流水質保持在Ⅱ類以上。針對湟水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我省將著力提升水生態功能的連通性、協調性和完整性,湟水河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Ⅳ類並持續改善,到“十三五”末Ⅲ類水質比例達到50%。
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十三五”期間,青海省將在著力抓好西寧、海東兩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同時,將工作重點向其他州府所在地城鎮擴展。抓好城鎮揚塵綜合治理,嚴格燃煤煤質管控推進煤煙塵治理,加快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淘汰,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鼓勵西寧市提前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標準,推動油品配套升級;積極推進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全面達標,以火電、鋼鐵、水泥、化工、有色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工業窯爐煙氣污染綜合治理。今年,西寧、海東兩市將要完成200蒸噸的燃煤鍋爐“煤改氣”;西寧、海東兩市及六州所在城市主城區和州府所在地城鎮劃定完善黃標車限行區域,完成全省剩餘黃標車總量70%的淘汰任務,西寧、海東還將率先開展工程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調查和定期檢測抽測;加快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汽油回收治理,年底前實現國Ⅴ車用汽柴油的全面供應。確保西寧、海東市PM2.5濃度下降3%、空氣品質優良率達到75%以上,其他州府所在地城鎮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