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出臺《落實草原生態保護監測評估制度的實施方案》
近日,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行署辦印發了《落實草原生態保護監測評估制度的實施方案》。《方案》規定,草原生態保護監測主管部門要對草原面積、等級、植被構成、生産能力、自然災害、生物災害等草原基本狀況實行監測和評估;對草原保護制度、保護措施實施效果實行監測與評價。
草原生態保護監測評估結果,將作為錫林郭勒盟在行政區域內從事草原保護、規劃、建設、利用和管理活動的重要依據。《方案》要求,從天然草原監測、人工草地及其他飼草料監測、植被恢復情況監測、草原生態狀況監測、工程生態效益監測、草原自然災害監測、典型牧戶調查、典型地區植被多樣性調查、國家級草原固定監測點監測等九個方面進行監測評估。對技術指標、時間節點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對各項監測工作的進度安排進行了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