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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林郭勒盟東烏旗打草場 政府的“責任田”

2015-09-21 13:41:26 |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監督管理局 | 作者: 許浩成 | 責任編輯: 許浩成
摘要: 錫林郭勒盟東烏旗打草場面積較去年下降50%,掠奪性打草減少85%,優質牧草種籽成熟落地增長68%,腐質層厚度平均增加3釐米。該旗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定期開展打草場産量及植被狀況動態監測,並建立植被監測檔案。

近年來,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東烏旗通過建立草原生態管護目標責任制,旗、蘇木政府及嘎查兩委蹭蹭簽訂任務書,將任務和責任層層分解到具體負責人,打草場管理成為各級政府重要的責任和義務。蘇木鎮、嘎查負責做好打草場的規劃佈局,並進行GPS定位,生態保護局負責建立全旗打草場電子檔案。打草時間根據草場類型和監測結果科學確定、統一發佈。嚴格執行輪刈制度,上一年刈割過的草場當年嚴禁再次進行刈割。執行間作制度,刈割作業區寬度不得大於200米,草場條帶不得小于20米。

根據地形條件確定留茬高度,草場留茬高度不得低於6釐米。商業打草必須簽訂嚴格的打貯草作業合同,並進行防火、機械操作等方面的培訓。為牧民的牧業生産預留空間,該旗牧戶在自己承包草場內刈割其過冬牲畜所需飼草面積不超過1500畝的,不需要核準;嚴禁在打草作業時破壞草原生態,嚴禁擅自修改打摟草機具,嚴禁打摟枯草,在草場高度低於20釐米或畝産下降到30公斤時嚴禁打草,嚴禁大型運輸車輛進入打草場內裝草。

截至目前,該旗共派出3個長期流動巡查組,出動執法車輛69台次、人員262人次;查處提前打草和大型車輛碾壓草場案件41起,下達停止違法通知書41份,涉及打草場面積24000余畝;責令停止作業打草機具160台,責令大型車輛卸草駛離打草場4輛、卸草2000捆,罰款8500元人民幣;備案自行打草牧戶428戶,涉及打草場面積125萬畝;租賃打草場的專業打草作業隊147個,涉及打草場面積77.67萬畝;組織開展了2次大型宣傳活動,出動宣傳人員86人次,懸挂宣傳條幅15幅,電視宣傳4次,發放各類宣傳單3000余份。全旗打草場面積較去年下降50%,掠奪性打草減少85%,優質牧草種籽成熟落地增長68%,腐質層厚度平均增加3釐米。該旗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定期開展打草場産量及植被狀況動態監測,並建立植被監測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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