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戶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網志  
  當前位置:   首頁 >   財經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登出部分回購股份並減少註冊資本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更新時間:2024-06-25 16:30:24 來源:中國網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由

(一)本次登出並減少註冊資本審議情況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於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4日召開十屆十五次董事會、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登出部分回購股份並減少註冊資本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2023年12月修訂)》等有關規定,公司回購計劃未予以實施股權激勵的股份應當予以登出。鋻於上述,公司擬登出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扣除已用於股權激勵部分剩餘的52,562,760股股份,並相應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登出部分回購股份並減少註冊資本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42)。

本次回購股份登出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由2,305,817,807股變更為2,253,255,047股。公司註冊資本相應由2,305,817,807元減少至2,253,255,047元(最終以登出事項完成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公司將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上述股份登出相關事宜。

(二)回購審批情況和回購方案內容

公司分別於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13日召開了九屆九次董事會、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並於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54),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臨2020-064)。

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1、回購股份的用途:用於股權激勵

2、回購股份總金額:不低於人民幣2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40,000萬元(含)

3、回購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4、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5元/股

5、回購資金來源: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資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擬減少註冊資本的,公司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登出將按法定程式繼續實施。

公司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並隨附有關證明文件。

債權人申報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債權申報的具體方式如下:

1、申報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號新都會花園廣場16層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2、申報時間:2024年6月25日起45天內(工作日9:00-12:00;14:30-17:30)(以郵寄方式申報的,請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3、聯繫人:董事會秘書處

4、聯繫電話:0591-83367773

5、電子郵箱:qszy600103@163.com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6月25日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