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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能動履職 做實做優破産審判工作
更新時間:2024-05-20 16:57:08    來源:中國網

5月20日,《人民法院報》新聞·評論版刊發了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堅的理論文章——《堅持能動履職 做實做優破産審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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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我們要深刻認識做好破産審判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能動履職,以“如我在訴”意識大力推動破産審判的專業化、規範化和資訊化,全面提升破産審判工作質效,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和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推進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張軍院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指出,破産審判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助“危機”企業尋“新機”。破産審判工作肩負著促進企業優勝劣汰、推動資源優化配置、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重要作用,關乎經濟發展、民生福祉和社會穩定。我們要深刻認識做好破産審判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能動履職,以“如我在訴”意識大力推動破産審判的專業化、規範化和資訊化,全面提升破産審判工作質效,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和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強化大局意識,樹立正確破産審判理念。一是堅持系統思維。企業破産所涉問題紛繁龐雜,破産審判具有綜合性、關聯性和系統性的鮮明特徵,人民法院必須自覺將系統觀念融入破産審判全過程、各方面。要圍繞中心大局開展工作,主動將破産審判工作與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深度融合,從維護整體利益出發,緊盯企業挽救、職工安置、資産處置、信訪維穩等重點工作,用系統思維推進案件辦理,不能僅關注個案中的法律問題,忽略了與國家大政方針政策的有效銜接。二是堅持人民至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僅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價值追求,也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破産審判關係企業經營者、職工、債權人等各方主體合法權益的保障,我們要堅持“人民至上”,進一步健全破産企業職工權益保護機制,多措並舉做好職工勞動關係處理和就業安置服務,切實維護債權人、投資人等相關利益群體的合法權益。三是堅持利益平衡。破産重整作為針對資不抵債市場主體的利益再分配過程,涉及各方權益的衝突和博弈。如何在法律規定的框架之內,牢牢把握公正這個根本要求,注重各方主體利益平衡,實現最大程度的共贏,是破産審判工作的重要研究課題。堅持順位清償與公平受償相結合的原則,在依法優先清償破産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基礎上,確保職工工資、國家稅收、擔保債權、普通債權的實現順序和實現方式。同時堅持債權平等,保障同類性質債權在法律框架內實現集體清償、公平清償。

優化資源配置,充分釋放破産審判效能。一是強化府院常態聯動。破産審判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推進破産審判工作不能僅靠法院單打獨鬥,而要聚合優勢資源,協同聯動推進。要堅持問題導向,主動積極作為,依照“法院主導、政府協調、部門聯動”原則,積極與相關職能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破産審判中涉稅、不動産管理、職工勞動爭議等共性問題,齊抓共管破解破産處置面臨的新問題、新情況。同時,進一步銜接整合司法審判、理論研究、行業組織等各領域力量資源,構建更為高效的破産專業化體系,通力合作,協同推進破産審判高品質發展。二是聚焦資訊科技賦能。面對破産案件數量逐年遞增、審判任務持續加重的新形勢新變化,要樹立大數據思維,順應數字改革浪潮,積極探索建立“資訊技術+破産審判”新模式,依靠科技賦能,以數字化促進破産審判現代化。進一步拓展資訊化應用的深度和廣度,建立破産審判指揮中心,依託集約化辦理雲平臺,實行流程節點監控和超期審批管理。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平臺優勢,採用網路直播、線上表決方式召開全程無紙化債權人會議,實現債權人線上觀看網路會議直播、線上審議表決會議議題,開啟“多方協同、雲端流轉、智慧高效、公開透明”破産案件辦理新模式。三是深化繁簡分流。實行破産案件繁簡分流、快慢分道,是充分發掘破産審判潛力,提升破産審判質效的重要抓手。對於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破産案件,承辦法官在與管理人團隊、債權人、債務人充分有效溝通的基礎上,大膽適用簡易程式,壓縮流程時長、簡化審理相關事項、細化完善節點流程和時限要求,在充分保障各方權益的基礎上實現簡案快審,促進“僵屍企業”迅速出清。針對涉及大量職工分流存在涉眾涉穩隱患、債權構成複雜爭議較大、財産處置存在重大困難或者企業基本面良好有重整可能的破産案件,要做到“繁案精審”,因企施策精準選擇適用重整、和解、清算程式,推動“破”中求“立”“破”中求“進”,實現夕陽企業“騰籠換鳥”與市場資源的優化再配置。

立足強基固本,構建破産審判長效機制。一是提升破産審判專業水準。加強破産審判專業化建設,創新破産審判經驗,固化、提煉破産審判成果。統一破産重整申請審查標準,對重整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仔細甄別具備重整價值和挽救可能的困難企業,以更低成本、更優組合實現資源重配,避免清算程式下對社會、經濟、環境的破壞;前移司法挽救關口,暢通庭外重組與庭內重整的銜接渠道,構建以“庭外融資+庭內重整”為特色的破産案件預重整模式,指導管理人迅速全面開展招募投資、清産核資、溝通談判等各項環節,提升重整效率和成功率;創新破産管理人機制,打破單一管理人模式,破解管理人模式固化、成本較高、程式推進不暢等難題,滿足破産企業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二是打造高素質破産審判隊伍。作為破産審判工作的核心力量,專業化審判離不開高素質隊伍的錘鍊。在成立專業破産審判庭的基礎上,遴選業務骨幹組建法院破産審判人才庫,優中選優成立專家團隊,充分發揮破産專家團隊的帶動作用,全面提升破産法官專業素能;建立有針對性的學習培訓機制,針對破産審判中個案難題與新類型審判實務進行專項授課,切實增強破産法官化解社會矛盾、處理應急事務、協調各方利益的綜合素質;專注精品案例培育,通過發佈破産審判白皮書、樹立典型案例、破産調研成果轉化等形式,聚焦破産審判前沿問題研討,統一破産案件裁判尺度。三是深化破産審判監督管理。築牢破産審判廉政風險防控堤壩,防範化解破産審判紀律風險。把好破産審判立案關,堅持依法積極受理與嚴格審查受理並重原則,切實防止“假破産、真逃債”;把好破産程式關,規範內控審限要求,加大長期未結案件清理、督促力度;把好破産審理關,規範管理人選任制度與考核標準,嚴格落實破産案件“四類案件”監管要求,院庭長切實履職盡責,定期聽取破産案件彙報,對破産案件進行全流程把關監管,同時積極開展破産案件司法巡查、審務督察與案件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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