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全國實施,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再度擴容。2024年12月16日,中國理財網發佈第六批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名單,共計新增4隻産品,包括3隻工銀理財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和1隻中銀理財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本次新增的4隻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均為每日開放産品,風險等級均為二級,風險程度適中,其中,3款産品為固定收益類産品,1款産品為投資優先股的混合類産品。此次擴容後,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總只數達到30隻。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理財子公司參與養老金投資具有先天優勢。理財子公司母銀行服務廣大的個人客群,具有遍佈全國的分支機構和成熟的理財顧問隊伍,能夠極大拓寬養老産品的覆蓋面。同時,經過多年實踐,銀行及理財子公司團隊具備宏觀經濟研判與大類資産配置能力,在債券和非標投資上的長期經驗和風控能力,以及甄選與整合各方機構資源的能力,這些將為養老産品帶來長期穩健的收益。
“對理財子公司而言,養老市場的巨大需求和持續增長,也將帶來長期穩定的資金和客戶。”董希淼表示,發展養老理財産品能夠充分發揮銀行理財的優勢,從而健全我國養老第三支柱、完善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緩解我國日益增長的養老壓力。同時,也將促進理財子公司進一步創新産品和服務,完善産品體系,拓展服務對象和服務模式。
2022年11月,個人養老金制度在36個城市(地區)先行實施,兩年來,先行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制度總體運作平穩。但是綜合市場反應來看,個人養老金仍存在“開戶熱、繳存冷”的問題。業內人士分析,導致個人養老金繳費意願不強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個人養老金産品收益率低於投資者預期,賬戶內可投資的産品豐富度不足,具體到一家銀行後投資者能選擇的産品則更少,賬戶封閉期較長、流動性差等。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認為,個人養老金制度推出以來,金融産品不斷豐富,産品數量不斷增加。但與廣大投資者差異化的投資需求相比,目前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仍存在産品種類和數量相對不足的問題。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近日印發的《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優化産品供給,豐富産品種類。在現有理財産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産品的基礎上,將國債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範圍。將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目錄,推動更多養老理財産品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範圍。鼓勵金融機構研究開發符合長期養老需求的個人養老儲蓄、中低波動型或絕對收益策略基金産品等金融産品,合理確定個人養老儲蓄的期限和利率。
儘管此次新增了4隻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但與其他類別個人養老金産品相比,其總體數量依然較少。婁飛鵬表示,理財類産品安全穩健、客戶覆蓋廣,適合個人積累養老資産。在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過程中,需要豐富金融産品池,特別是在理財産品數量較少的情況下,需要推動更多養老理財産品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範圍。
居民該如何配置個人養老金産品?專家建議,應從自身養老需求出發,根據自身投資理財能力、風險偏好以及可投資資金等因素,做好個人養老金賬戶的産品配置。一般來説,養老基金和養老理財具有一定風險,但收益可能更高,居民應自行承擔投資風險;特定養老儲蓄受存款保險保護,國債由國家信用支撐,風險極低;養老保險應重在考察其保障水準。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