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

發佈時間:2018-04-03 15:22:12 | 來源:新華社 | 作者: | 責任編輯:楊霄霄

關鍵詞:中國,宗教信仰自由

五、宗教關係積極健康

中國妥善處理黨和政府與宗教、社會與宗教、國內不同宗教、中國宗教與外國宗教、信教公民與不信教公民等多種關係,形成了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

黨和政府與宗教界的關係和諧融洽。中國共産黨堅持以“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則處理同宗教界的關係,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不斷鞏固。目前,中國約有2萬名宗教界人士擔任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的代表、委員,積極參政議政,實施民主監督。從1991年開始,黨和國家領導人每年與全國性宗教團體負責人迎春座談,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全國各地普遍建立了黨政領導幹部與宗教界人士聯誼交友機制,加深了解,增進友誼。

社會對宗教持包容態度。兩千多年來,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先後傳入中國,很少出現以宗教為背景的衝突和對抗,國家與社會對各種宗教和多樣的民間信仰持開放態度,宗教信仰自由和民間信仰多樣性獲得尊重。各宗教繼承和發揚長期以來中國化、本土化的傳統,主動適應社會,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和諧包容的優良傳統,自覺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履行社會責任。2016年,全國宗教界在各地開展了紀念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1週年和平祈禱活動,呼籲維護民族團結、國家穩定和世界和平。

各宗教積極開展交流對話。歷史上,各種宗教在中國交融共生、彼此借鑒,成為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當代,不同宗教相互尊重、相互學習,開展對話交流,開創了“五教同光,共致和諧”的新境界。全國性和一些地方性宗教團體建立了聯席會議機制,對涉及宗教關係的問題進行協商溝通,創造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宗教對話模式,增進了相互之間的理解和友誼。

宗教領域國際交流廣泛開展。在獨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礎上,中國宗教界已經與超過80個國家的宗教組織建立了友好關係,積極參加涉及不同文明、信仰與宗教的國際性會議,廣泛參與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世界佛教徒聯誼會、伊斯蘭世界聯盟、世界宗教者和平會議等國際性組織的活動,參加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參與多個雙邊和多邊人權對話。積極響應“一帶一路”倡議,促進民心相通,文化交融。佛教界舉辦了4屆世界佛教論壇,道教界舉辦了4屆國際道教論壇,這兩個論壇已成為海內外佛教、道教重要的國際交流平臺。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分別於2012年、2014年赴土耳其、馬來西亞舉辦伊斯蘭文化展演活動。中美基督教會2013年在上海舉辦“第二屆中美基督教領袖論壇”,2017年在美國舉辦“中國教會事工”交流會。2016年,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中國基督教協會和中國天主教一會一團共同與德國新教聯盟在德國聯合舉辦“中德宗教對話——和平與共用”跨宗教對話。改革開放以來,各宗教團體選派出國留學人員超過千人。

信教和不信教公民和睦相處。不信教公民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信仰,不歧視和排斥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尊重不信教公民的信仰選擇。在多數公民不信教的地方,少數信教公民的合法權利得到尊重和保護;在多數公民信教的地方,少數不信教公民的權利同樣得到尊重和保護。

結束語

宗教是人類文明的有機組成部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妥善處理宗教關係,使之與時代相適應,遏制宗教極端主義,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中國結合宗教發展變化和宗教工作實際,汲取國內外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走出了一條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進宗教關係和諧、發揮宗教界積極作用的成功道路。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明確指出,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宗教的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中國將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努力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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