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

發佈時間:2018-04-03 15:22:12 | 來源:新華社 | 作者: | 責任編輯:楊霄霄

關鍵詞:中國,宗教信仰自由

三、宗教活動有序開展

中國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億,宗教教職人員38萬餘人。佛教和道教信徒眾多,但普通信徒沒有嚴格的入教程式,人數難以精確統計。佛教教職人員約22.2萬人。道教教職人員4萬餘人。10個多數人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總人口2000多萬人,伊斯蘭教教職人員5.7萬餘人。天主教信徒約600萬人,宗教教職人員約0.8萬人。基督教信徒3800多萬人,宗教教職人員約5.7萬人。中國還存在多種民間信仰,與當地傳統文化和風俗習慣結合在一起,參與民間信仰活動的群眾較多。中國的宗教團體約5500個,其中全國性宗教團體7個,分別為中國佛教協會、中國道教協會、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

宗教活動場所條件明顯改善。國家依法對信教公民開展集體宗教活動的場所進行登記,將其納入法律保護範圍,確保宗教活動規範有序進行。目前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14.4萬處。佛教寺院約3.35萬座,其中漢傳佛教2.8萬餘座,藏傳佛教3800余座,南傳佛教1700余座。道教宮觀9000余座。伊斯蘭教清真寺3.5萬餘處。天主教教區98個,教堂和活動堂點6000余處。基督教教堂和聚會點約6萬處。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執行國家統一的稅收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收和享受稅收優惠;水、電、氣、暖、道路、通訊,以及廣播電視、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延伸和覆蓋到宗教活動場所。

宗教典籍文獻依法出版。多語種、多版本的宗教經典以及記載、闡釋、注解宗教教義、教規的印刷品、音像製品和電子讀物的印製出版流通,滿足了各族信教公民的多樣化需求。整理出版《大藏經》《中華道藏》《老子整合》等大型宗教古籍文獻。西藏寺廟的傳統印經院得到保留和發展,現有布達拉宮印經院等傳統印經院60家,年印經卷6.3萬種。已翻譯出版發行漢、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等多種文字版的《古蘭經》等伊斯蘭教經典,編輯發行《新編臥爾茲演講集》系列等讀物和雜誌,總量達176萬餘冊。中國已為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累計印刷超過100個語種、1.6億多冊《聖經》,其中為中國教會印刷約8000萬冊,包括漢語和11種少數民族文字以及盲文版。許多宗教團體和活動場所開設了網站,中國伊斯蘭教協會開通中文版和維吾爾文版網站。

宗教教育體系更加完善。截至2017年9月,經國家宗教事務局批准設立的宗教院校共91所,其中佛教41所,道教10所,伊斯蘭教10所,天主教9所,基督教21所。全國性宗教院校6所,分別為中國佛學院、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中國道教學院、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中國天主教神哲學院、金陵協和神學院。宗教院校在校學生1萬多人,歷屆畢業生累計4.7萬餘人。

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更加有力。2010年有關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妥善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意見》,2011年又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通知》,將宗教教職人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截至2013年年底,宗教教職人員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6.5%,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89.6%,符合條件的全部納入低保,基本實現了社保體系全覆蓋。

信教公民的宗教活動有序進行。公民在宗教活動場所內以及按照宗教習慣在自己家裏進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如禮拜、封齋、拜佛、祈禱、講經、講道、誦經、燒香、彌撒、受洗、受戒、終傅、追思、過宗教節日等,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加以干涉。藏傳佛教寺廟學經、辯經、受戒、灌頂、修行等傳統宗教活動和寺廟學經考核晉陞學位活動正常進行,每逢重大宗教節日都循例舉行各種宗教活動。穆斯林在飲食、衣飾、年節、婚姻、喪葬等方面的風俗習慣得到充分尊重。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每年組織穆斯林赴沙特參加朝覲活動,從2007年起,每年人數均在1萬人以上。

擾亂宗教領域正常秩序的行為得到糾正。自2012年起,有關部門依據《關於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開展聯合督查,集中治理宗教活動場所“被承包”“被上市”等亂象。2017年國家宗教事務局等12個部門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禁止商業資本介入宗教活動場所,防止借教斂財等行為擾亂宗教活動正常秩序。有關部門加大對網際網路宗教事務的管理,及時處理涉及宗教的違法資訊,保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四、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中國鼓勵各宗教與時俱進,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為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文化繁榮、民族團結、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努力對教義教規作出契合國情和時代要求的闡釋。中國各宗教在發展過程中歷來有與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相融合、與社會發展現實需求相適應的特點。中國宗教界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積極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宗教思想。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義、禮儀制度的同時,佛教界和道教界開展講經交流活動,伊斯蘭教界開展“解經”工作,天主教界推進民主辦教,基督教界開展神學思想建設,努力對宗教教義教規作出契合國情和時代要求的闡釋。佛教界將愛國與愛教結合起來,更多關注現世問題,更加注重弘法利生、公益慈善、文化交流。道教界致力於尊道貴德、道法自然、清靜恬淡、抱樸守真等教理教義的轉化和發展,助力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與弘揚。伊斯蘭教界注重闡釋教義中愛國、和平、團結、寬容、中道等思想,起到了立正信、明是非、反分裂、抵制宗教極端主義的積極作用。天主教界積極推動教會的本地化,在教會事務的管理及重大問題的決策上實行“民主辦教”。基督教界吸取中國優秀文化的養分,促進基督徒與不同信仰者之間的互相尊重、和睦相處,推動基督教更好地融入當代中國社會。

積極從事公益慈善活動。從2012年起,宗教界依據《關於鼓勵和規範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的意見》,每年開展“宗教慈善周”活動,捐款數額累計超過10億元。為汶川地震等重大災難事故舉行各種賑災祈福祈禱活動;集中力量幫助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脫貧;開展多種形式的捐資助學;資助專業醫療機構開展便民義診,捐助困難群體的醫療救治;開展多種形式的敬老助殘活動,創建養老機構,建立殘疾人康復站,初步統計,宗教界共開辦了養老機構400多家,床位數總計約2.9萬張;倡導綠色環保理念,佛教界和道教界開展了“文明敬香”和“合理放生”活動,建設生態寺廟、生態宮觀。

自覺抵制極端主義。面對宗教極端思想對人類文明共同底線的挑戰,宗教界旗幟鮮明地同極端主義劃清界限,堅決反對冒用宗教名義從事暴力恐怖和民族分裂活動,大力倡導正信正行。2013年1月,漢傳、藏傳與南傳三大語系佛教的高僧大德和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呼籲所有佛教界人士積極行動起來,向廣大信眾宣講正確的佛教生命觀,反對違背佛教教義和戒律實施或煽動他人實施自焚的極端行為。2014年5月,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發出《堅守中道,遠離極端》倡議書,全國伊斯蘭教界知名人士共同發聲,嚴厲譴責暴力恐怖活動。2016年7月,中華宗教文化交流協會會同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在烏魯木齊舉辦了伊斯蘭教中道思想國際研討會,倡導中道思想,共同反對極端主義。2017年12月,中國全國性宗教團體聯合發出倡議,號召宗教界增強鑒別能力,防範和抵制邪教侵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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