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民間資本規範化
據省經貿委測算,全省中小企業投資額中,自籌資金的比例已佔到70%以上。近一年來,我省許多中小企業為維持資金鏈,不得不高息拆借民間資金。需求的旺盛是高利貸生長的沃土,現在一些民間融資的無抵押小額貸款的月息已達 12%。
記者了解到,隨著民間借貸進入“暴利化”時代,其負面效應越來越大。當前民間借貸已呈現出組織化趨勢,一些機構和自然人為牟取利益,專門介紹民間借貸賺取手續費,甚至直接借進貸出取得利差。這類仲介機構有擔保公司、投資公司、諮詢公司等。
可能引發的問題也是很明顯的。一是民間借貸投向缺乏引導,盲目追求短期效益。二是小企業資金緊張加劇,影響民間借貸資金安全。三是潛伏風險隱患,誘發金融“兩非”(非法集資、非法放貸)。
一些經濟界人士認為,隨著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將逐步構架起民間資金與“缺錢”民企之間的橋梁。同時,小額貸款公司會對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産生巨大推動作用,比如將私募資金、地下錢莊等民間資金陽光化,合理合法發展。
省銀監局有關人士表示,對小額貸款公司資金層面上的監管將非常嚴格。其中,小額貸款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來自於股東的合法自有資金,並全部為實收貨幣資金,不能用銀行貸款入股,嚴禁社會集資入股,嚴禁關聯股東控股。在業務運作中,嚴禁吸收公眾存款,更不能非法集資。(王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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