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上世紀70年代,大學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國創辦了孟加拉格萊珉銀行(格萊珉?孟加拉語,意為“鄉村的”),發放小額貸款並創辦、運營他的鄉村銀行至今,已經歷了漫長的30年的過程。1976年尤努斯找到了附近鄉村共42個具有一定技能的窮人,貸款給他們共27 美元讓他們償清了所欠的高利貸借款,從而使他們能夠憑自己的手工技能來擺脫貧困。僅過了約一年,村民們就把欠他的27 美元基本還清了。按照此模式,尤努斯又説服銀行貸款給更多的窮人,貸款也都得到了如期償還。1983 年,尤努斯成立了自己的“鄉村銀行”,鄉村銀行的小額貸款模式此後更是逐步擴大並獲得成功。甚至在 2004 年,尤努斯推出了針對路邊乞丐的扶貧計劃也大獲成功。乞丐們中的大部分都成功轉變為小販,並感受到了生活的快樂與社會的尊重。
2006年度的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尤努斯創辦的孟加拉鄉村銀行,以其獨特的運作方式使它維持了高達98.89%的還款率,既能營利又達到了扶貧的目的。中國有幾億貧困人口,讓農民獲得金融支援是解決農村貧困問題的重要途徑。
但由於各種原因,我國小額貸款上的成果極為有限,有必要根據尤努斯“鄉村銀行”和我國農戶小額信貸制度的差異,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戶小額信貸制度的策略。
一、尤努斯“鄉村銀行”的背景
上世紀70年代,大學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國創辦了孟加拉格萊珉銀行(格萊珉?孟加拉語,意為“鄉村的”),發放小額貸款並創辦、運營他的鄉村銀行至今,已經歷了漫長的30年的過程。1976年尤努斯找到了附近鄉村共42個具有一定技能的窮人,貸款給他們共27 美元讓他們償清了所欠的高利貸借款,從而使他們能夠憑自己的手工技能來擺脫貧困。僅過了約一年,村民們就把欠他的27 美元基本還清了。按照此模式,尤努斯又説服銀行貸款給更多的窮人,貸款也都得到了如期償還。1983 年,尤努斯成立了自己的“鄉村銀行”,鄉村銀行的小額貸款模式此後更是逐步擴大並獲得成功。甚至在 2004 年,尤努斯推出了針對路邊乞丐的扶貧計劃也大獲成功。乞丐們中的大部分都成功轉變為小販,並感受到了生活的快樂與社會的尊重。
尤努斯在經營“鄉村銀行”的過程中,採用了迥異於傳統銀行的方式:第一,取消抵押,確立新的放貸與還貸評估方式。首先,申請貸款人需要先加入一個5個人的小組,增加借款人的還貸信心;其次,申請貸款人要向小組成員提出僅限定於生産活動的貸款使用設想;再次,小組成員同意後,提交10個小組組成的大組探討與同意。這個程式的優點,讓小組成員來充分考慮貸款人是否有潛力、生産技能及貸款人即將開展的項目的可行性。還貸方式採用“個人自用自負原則”,即個人還個人貸款,無需承擔小組成員其他人的貸款,但個人還貸的效率與結果將影響所屬小組的信用。相應的激勵機制,小組按時還貸後第二筆貸款將由此提高份額。這一制度促進了小組成員之間的相互監督,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同時也保證了商業貸款的安全,確保了商業運作的持續性。第二,利率多樣化,利率搭配講究技巧。可以高於或低於銀行商業貸款利率,如給乞丐的貸款利率是零。[1]
尤努斯用30年的時間創造了這樣一個銀行業奇跡:貸款對象全是農村貧困人口甚至乞丐,其中96%為農村婦女;不需要借款人提供抵押;1277個分行遍及全國46620個村莊;58%的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功脫離了貧困線;更成功的是,貸款還款率高達98.89%,遠高於世界上公認的風險控制最好的其他商業銀行。從1983 年創辦至今,鄉村銀行提供的小額貸款總量達57.2億美元,令639萬人受益,僅有3年出現虧損,而其他年份均實現盈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自1995 年停止接受捐款以來,鄉村銀行不但繼續生存,而且盈利與年俱增,2005年盈利水準更達到1500萬美元。
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現狀
1999年下半年,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當時中國農民的信貸需求狀況和信貸供給的特點,發佈了一系列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制度和政策指導文件,在農村信用社推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所謂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作擔保、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餘額控制、週轉使用的管理方式,並且農戶貸款時使用貸款證,貸款證實行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這種對“三農”尤其對農戶的金融制度安排和資金供給方式,適應了農村中以家庭經濟為特點的分散性和小規模的生産方式,有效配合了農村經濟政策和産業發展政策的實施,擴大了農村生産和消費需求,拓展了農村信用社服務群體和空間。截至2008年1月,僅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農戶貸款餘額已經達到12260億元。其中,農戶小額信用貸款2038億元,農戶聯保貸款餘額達到1351億元。獲得貸款的農戶達到7742萬戶,佔全國農戶總數的32.6%,佔有合理需求並符合貸款條件農戶數的近60%,受惠農民超過3億。[2]但農村小額信貸在進一步發展過程中,仍面臨許多問題。
(一)現有農戶小額信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約了其發展
農業是弱質産業,受自然條件及市場影響較大,存在著較大的自然及市場風險。一旦農業受災,農業減産,産品銷售受阻,將直接導致農民減少收入,還貸能力減弱,農業的自然及市場風險將直接轉化為貸款風險。現行規定的大多支農貸款只對農民糧油生産所需的種子、化肥、農藥、耕牛等用途放貸;而對農民從事的小型農産品加工業、運輸業、水産養殖業、林果種植業等,貸款支援力度則較小。而且對農戶貸款額度控制較嚴。目前,一般小額農貸金額為5000元左右,其他貸款額控制在3萬元以內,超過3萬元則需要上級部門審批,以致一些種養大戶因辦理貸款程度繁雜而甘願放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農貸的對象主要是支援弱質産業??農業,服務弱質區域??村,扶助弱質群體??農民,這客觀上決定了小額信用貸款最少會面臨市場風險、管理風險、道德風險等三個方面的風險。[3]
(二)農戶小額信貸發放管理不完善影響貸款的有效性
在發放農戶小額信貸的過程中,因為沒有統一的可操作性的管理辦法及工作程式再加上制度本身不夠嚴謹,對農戶的評級、授信、放款這三個不同的概念和內涵區分不清,造成評上了信用等級,就要無條件授信和放款,評級決定一切,把信用這個基本條件和放款條件混為一談。操作過程中憑主觀判斷,變數太多,難以把握,貸款用途過於氾濫。就農村生産力發展水準而言,發放過多的農村消費貸款,其風險度難以控制,預期回收率就更難以實現。
(三)政府干涉過多給制度帶來風險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推廣是以信用為基本前提的,而農戶乃至社會誠實守信意識的形成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但有的地方出現了以地方政府行政命令或行業管理部門業績考核為手段的推廣,導致“一哄而上”。這種做法容易誘發小額信用貸款推廣中的形式主義,也會給信用社帶來新的信貸風險。各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尊重市場規律,把握好自己的職能定位,在指導、監督過程中,既要順民心,又要遂社意,多服務、少命令、多引導、少干預,尊重信用社的主體地位,確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貸得出、收得回。
(四)與信用貸款配套的服務嚴重滯後
因為宣傳工作不到位,有的農戶把貸款當成扶貧資金,不顧自身實力和需求盲目跟風貸款。有的地方在農業産業化結構調整中,由於不懂技術、盲目投資,導致投資失敗,貸款無法收回。
三、尤努斯“鄉村銀行”對發展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啟示
(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主體應該多元化
目前我國的農戶小額信貸是農業銀行和農信社接受央行再貸款、國際組織贈款而向農民發放的,這就構成了目前農民獲得金融支援的主要渠道。但眾所週知,囿于種種體制、機制、歷史的原因,農行和農信社在小額貸款上的成果極為有限,遠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所以,除了利用現有的扶貧機構、商業銀行、開發性機構,通過內部職能的調整實現小額貸款功能外,還可以進行組織創新,通過試點引入新的小額貸款組織形式。比如可以辦成合作性質或者國際上廣泛推廣的NGO形式,尤努斯“鄉村銀行”就屬非政府組織,具有獨立的組織系統和經營機構。這樣一方面有利於建立競爭性、多層次的農村金融市場,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效率和活力。同時,一定程度的競爭會對農信社的改革帶來正向的激勵。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政府的干預帶來的負面影響,有利於貸款安全,銀行會從貸款主體自身利益角度出發,貸款的原則、運作模式的設計及前後的服務都要為降低貸款風險考慮,從而改變農戶小額貸款風險很大的現狀。同時,多主體多渠道的資金來源可以緩解農戶小額信貸嚴重供不應求的現狀。而且NGO形式如社區金融對小額貸款需求者有其本身的適應性,為了降低成本,他們可以依靠社區的人際關係對借款人有個了解,因為農戶沒有標準的財務報表,沒有標準的資訊披露。
(二)擴大業務發展範圍
從國際經驗看,如果不給小額貸款組織未來發展空間,很難保持其可持續性。允許吸收公眾存款,是小額貸款機構這樣的微型金融機構能夠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之一。無論尤努斯“鄉村銀行”模式或印尼人民銀行(BRI)模式都具備這一特點。[4]從我國目前政策設計的角度看,最初是不允許試點的小額貸款組織吸收存款,但如果只靠發起人的資本金和有限的捐助,這種小額貸款組織也只會停留在試點階段。從試點走向推廣,資金來源的可持續性必然成為發展的制約因素。所以,可根據小額貸款組織經營紀錄,逐步擴大其經營範圍,並向標準的商業銀行轉化。政策制定時可考慮以三年為限,監管機構對小額貸款組織進行考核,達到標準後允許其經營範圍擴大,如在本鄉本縣吸收存款;達到五年滿足標準,可以在本地區來拓展融資渠道。進而可允許其向標準的商業銀行轉化。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應充分把握當地的經濟狀況,農業産業結構和農業的生産週期,拓展放款對象,提高信用額度,簡便放款程式,延長貸款期限,並可借鑒消費貸款的經驗,實行分期還款,讓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真正成為農戶喜歡的金融套餐。
(三)利率市場化
已經參加過小額貸款組織試驗的專家都認為,利率應完全放開,但現在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超過基準利率4倍就屬於高利貸,這是一個矛盾。小額貸款機構盈利的關鍵在於貸款定價和成本管理,即利率定價要覆蓋貸款成本。這意味著小額貸款如果要實現商業可持續目標將遠遠高於一般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國際國內經驗都表明,在小額貸款的範圍內,一般承貸人可承受的利率要遠高於商業銀行貸款利率,關鍵是要能夠順利地獲得生産或生活所需要的小額資金,一般金額在幾千至幾萬元不等。所以,利率應當完全放開,只要有相對充分的競爭,一段時間後,當金融市場接近均衡時,利率自然會從高而低達到合理的水準。而且競爭會改善正規金融機構的産品與服務供給,同時會使民間借貸的利率水準下降。同時,只有正規的金融服務到位了,地下的混亂的高利貸等惡性行為才會失去市場。
(四)服務創新政策
借鑒尤努斯“鄉村銀行”小額信貸的管理方式,完善我國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制度。特別是要強化對農戶的服務功能,如定期或不定期到農戶家中收發貸款,增強農戶對農村信用社的親近感;加大對農戶進行小額信用貸款的宣傳與培訓,啟迪和培養農戶的儲蓄習慣;通過有吸引力儲蓄和貸款的産品服務,開發針對農戶需求的其他業務品種;對貸款的農戶提供生産經營的技術指導和培訓服務,以降低農戶小額貸款的風險等。[5]另外,農村信用社的管理部門要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貸款額、貸款面、貸款品質等指標作為度量和考核農村信用社經營成果重要指標,要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管理和檢查,落實法人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個人的農戶小額貸款管理責任制,要把農戶小額貸款的發放和管理品質、農戶對其服務的滿意度同個人的收益水準直接掛鉤。
四、結語
毋庸置疑,當前農村小額信貸是我國金融體系中較為薄弱的環節。尤努斯“鄉村銀行”的成功,為中國帶來了良好的借鑒模式。但我們需要學習的應該是結合具體國情、科學創新的本質,而非簡單套用其模式的外觀。例如,尤努斯“鄉村銀行”的貸款對象以婦女為主,其原因在於該國婦女較男人更有榮譽感、更不喜歡賴賬、更善於理財。這與我國大多數地方以男性為主的家庭模式並不相同。另外孟加拉國是一個人口密集的國家,以手工勞動為主的貸款項目對銀行來説帶有很短的償還週期。基本上上午的編筐下午就能賣出,幾天后就可以還錢,而我國卻不一定具備這個條件,所以,我國當前的工作重點是在積極借鑒孟尤努斯“鄉村銀行”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小額信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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