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倉檢察:以預防性理念構建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
近年來,陜西省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檢察院圍繞黨委政府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問題,堅持“公益治”和“全面推”相結合,以“公益檢察同心圓”樹品牌、以“點面結合巧治理”顯特色、以“服務保障促民生”顯效能,聚焦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以預防性理念構建公益圈,貫通善治鏈,守護綠水青山。
夯實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
構建制度體系。提請區委區政府制定出臺《關於進一步支援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把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將訴前檢察建議、公益訴訟情況納入工作全盤考量。貫徹區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支援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及時向區人大常委會彙報公益訴訟工作開展情況,邀請人大代表對行政機關的回復情況跟蹤監督,同時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行政機關違法的建議由檢察機關監督辦理。區委平安辦出臺《關於進一步支援檢察建議工作的意見》,增強檢察建議剛性。
整合辦案資源。制定具有區域特色的秦嶺生態環境、渭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機制,成立生態環境辦案組,對案件線索統一管理、辦案力量統一調配、案件品質統一把關,以專門化提升專業化,一體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職能,持續擦亮“四大檢察”職能協同發力的具有區域特色的“預防性生態保護”工作品牌。全力保護生態環境。探索構建“案管初審+刑事審核+公益訴訟審定”的涉公共利益法律監督線索協作配合機制,實現涉案線索從源頭髮現到調查落實貫穿式辦理,真正做到一體化履職,懲治違法犯罪行為與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同頻共振”。
釋放改革活力。以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對平臺反饋的生態環境保護案件線索,及時納入“線索臺賬”指標庫,通過設置“正向指標”和“反向指標”對涉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違法類別、整改情況、社會效果等方面進行評價賦分,以量化的方式直觀的展現區域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情況,為開展涉生態環境執法、治理決策提供支援、參考。發揮“特邀檢察官助理”作用,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檢察專家諮詢制度,組建生態環境檢察專家庫,對涉及專業性強的工作,及時邀請全程參與,為生態環境檢察再添“外腦”活力。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責任
建立“區域性和橫向性保護”框架。圍繞區域性協同,聚焦秦嶺區域生物多樣性特點,邀請甘肅政法大學教授授課,探索開展預防性公益訴訟。與跨秦嶺、渭河流域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檢察院建立《跨區域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渭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配合機制》,雙方共同開展涉區域檢察監督專項活動,移送問題線索3件,對一起涉林案件交流公益訴訟管轄權問題,辦案標準。圍繞橫向性保護,重點監督植被保護、水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等領域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與行政機關形成聯動機制,推動“行政執法+檢察監督”落地生效。
融入“預防性和恢復性司法”理念。在對破壞秦嶺生態環境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堅持“預防性和恢復性司法”理念,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對破壞秦嶺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依法要求被告以補植復綠、增殖放流、土地復墾等方式,修復生態環境或支付生態環境修復費,形成打擊、監督、預防、修復“四位一體”保護格局。與林業部門建立“秦嶺生物多樣性保護”理論研究基地和檢察實踐基地,形成“刑事處罰+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預防性公益訴訟+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檢察新機制。
完善“地域性和區劃性監督”協作。成立跨區劃檢察院管轄涉秦嶺、黃河流域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後,積極主動與關中平原檢察院聯繫交流座談,對交辦的案件線索,指派專人跟進辦理,採取項目化管理方式,形成“一個專項、一體聯動、一支團隊、一抓到底”的“四個一”工作法,在案件辦理的全過程實現“定人定責、銷號管理”,對案件的關聯單位“面對面請進來”開誠佈公講問題,談方法,並及時回復辦理情況,形成跨區劃檢察院集中管轄與區劃檢察院地域管轄相輔相成、一體履職的法律監督工作格局,推動生態環境檢察工作提質增效。
凝聚生態環境保護最大合力
推進水資源水流域協同共管。與法院、公安、水利、司法行政機關等四部門聯合製定《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關於開展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發出訴前檢察建議4件,督促涉水問題整改,共同打造“流域管理+行政執法+檢察監督”依法治河管水新方式。加強與河長辦聯繫,聯合出臺水資源保護、水行政執法兩項工作機制,推動“河長+檢察長”聯合巡查、對轄區內渭河、千河、王家崖水庫、馮家山水庫和千渭國家級濕地公園存在的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突出問題,向行政執法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件,督促進行全面徹底清理,
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協同共管。與法院、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建立《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聯繫機制》,積極開展移動機械尾氣排放、機動車檢測站專項監督活動,推動問題整改。深化與各部門的協同共治共建共用,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對生態環境工作視察,邀請“特邀檢察官助理”走進施工企業,零距離感受建築工程領域問題排查,對發現的建築領域大氣污染問題發出檢察建議1件,最大限度激活強化協同保護,持續擴大對外“輻射圈”,引導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參與支援,進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生態保護工作模式。
推進動物植物資源協同共管。與林業部門建立《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積極開展古樹名木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濕地保護專項監督活動,與林業、森林公安召開座談會,把公益訴訟端口前移至鎮林業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共發出涉林訴前檢察建議7件,辦理動植物資源保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5件,督促將古樹名木保護納入林長制考核,補植幼樹700余株,督促違法行為人繳納生態環境和資源損害賠償金5.9萬餘元。探索建立“刑事處罰+社會責任”模式,將2名涉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緩刑人員納入“公益訴訟志願者”隊伍,督促其履行社會責任。(劉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