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足:36條扶持政策支援存量企業高品質發展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8-25 15:49:59 編輯:李柯佑

近日,重慶市大足區政府印發《重慶市大足區支援存量企業高品質發展若干專項扶持政策(試行)》(以下簡稱《扶持政策(試行)》),針對製造業、建築領域産業、農業産業、商貿産業、文旅産業五大行業,提出36條扶持政策,支援大足區存量企業高品質發展,加快推進特色産業高地建設。

在支援製造業高品質發展方面,大足區制定了評選“工業20強”、支援數字經濟發展、支援企業技術改造、支援企業智慧化改造、支援企業數字化賦能、加快工業設計體系建設、支援生産性服務業發展、加快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支援綠色發展技術改造、培育規模企業等十條政策。

其中,大足區支援企業智慧化改造。對企業更新數字化裝備或利用智慧化技術改造非數字化裝備,加快裝備、生産線、車間和工廠自動化數字化建設,且投資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包括軟體、硬體、網路、系統整合等採購費用)10%的比例給予補助;其他企業按照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與本政策第3條不重復享受)。對新經市級認定的智慧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同時,加快綠色製造體系建設。首次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級綠色設計産品、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20萬元、3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級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節水型企業,按照國家級、市級、區級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根據《扶持政策(試行)》,在支援住建領域産業發展扶持方面有四條政策,主要包括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培育壯大建築企業、鼓勵外地品牌企業落戶大足、房地産稅收優惠及補貼。

其中,建築企業新獲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給予2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分兩年支付,當年獎勵1000萬元,次年獎勵1000萬元);建築企業新獲得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房地産開發企業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産開發成本。對在區內新購買商業用房,盤活閒置資産的企業及其他組織,購買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以其繳納的契稅為基數,按照5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購買面積500平方米(含)以上的,以其繳納的契稅為基數,按照10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

鼓勵外地品牌企業落戶大足。支援特級、一級建築企業採取整體遷入、分立資質、新辦、重組等多種方式在大足區註冊。對新引進且註冊地遷移至大足區的建築業企業,其在原註冊地行政區域內業績、獎項在信用評價中予以認可。

在支援農業産業發展方面,主要包括支援大足黑山羊産業發展、支援稻田綜合利用、支援農業科技創新、設施農業用地、支援貸款貼息、支援特色種養殖保險、支援品牌創建等七條政策。

支援稻田綜合利用。連片新建稻+魚(蝦)養殖基地面積達500畝(含)以上(不含新實施的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建設標準符合相關要求,水稻畝産在400公斤以上,一次性補貼1000元/畝。

支援農業科技創新。在大足區圍繞大足黑山羊、糧油、大足冬菜、生態漁業産業,開展科技研發(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新品種、新品係選育與推廣,新産品開發等),獲得市級及以上主管部門以文件形式認可並推廣運用的,每項成果獎勵50萬元。

在支援商貿産業高品質發展方面,主要包括支援商務領域市場主體升限(規)入統、支援開展品牌創建、支援電子商務發展、支援市場採購貿易試點、支援企業開展對外貿易等五條政策。

其中,大足區對成功申報為限(規)上並納入國家統計聯網直報的商貿市場主體,給予資金獎勵;對首次成功創建中華老字號、重慶老字號的市場主體,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成功創建餐飲五、四、三、二鑽級的市場主體,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6萬元、4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成功創建鉑金鑽級的市場主體,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全區每年舉辦優質餐飲企業評選,並予以表彰。

支援市場採購貿易試點。支援平臺體系搭建、開展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宣傳推介、擴大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出口規模、增加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出口産品種類、培育新産業。具體支援政策,另行制定。支援企業開展對外貿易。對其物流成本給予補貼,按每進口1美元補貼0.005元人民幣,出口1美元補貼0.01元人民幣的標準,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

在支援文旅産業高品質發展方面,主要包括支援開展品牌創建、豐富旅遊要素供給、支援文創産業發展、加強文化藝術傳承展示等十條政策。

支援提供新興旅遊産品。鼓勵在大足石刻“五山”景區、龍水湖旅遊度假區及經認定的區級鄉村旅遊景區投資主題樂園、研學旅遊、露營基地、康養基地、民宿、演藝劇場、數字體驗等沉浸式旅遊産品,單個旅遊産品投資在500萬元以上並正常經營滿1年的,經認定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實際投資額10%且不高於50萬元的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援。自納稅之日起,以年度區級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為依據,按照第1—2年100%、第3—4年50%的比例給予補助。

支援唱響“大足好禮”品牌。鼓勵企業或個人開發生産具有大足特色的文創産品、旅遊商品參展參賽,獲得國家級大賽金獎、銀獎、銅獎(或同等次)獎項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省部級大賽金獎、銀獎、銅獎(或同等次)獎項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援非遺項目申報保護傳承。對首次成功申報的國家級、市級非遺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創建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示範基地、傳承教育基地的,國家級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級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據了解,《扶持政策(試行)》自公佈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同一市場主體(項目)不能重復享受同類別政策,按照從高從優原則執行;區級有關政策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扶持政策(試行)為準;國家或市級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具體的實施時間及適用範圍、條件,可以通過大足區政府網進行查詢。(毛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