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區縣(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規劃自然資源部門、金融工作管理部門,市房地産交易中心,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各銀保監分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援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銀發〔2022〕254號),支援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滿足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金融支援力度
(一)支援房地産企業融資。指導金融機構區分房地産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保持房地産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依據行業誠信評價以及項目運營情況等,及時發佈房地産企業白名單,支援金融機構提供中、長期貸款。鼓勵各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開展房地産項目封閉融資試點,實行資金封閉管理,給予降低貸款利率、延長貸款期限等優惠政策。支援優質房地産企業發行債券融資,協調推進財務總體健康、面臨短期困難的房地産企業通過增信發行債券;支援本地上市房地産企業股權融資。
(二)支援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産企業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遵循依法合規商業自願原則,自主協商存量融資展期。從2022年11月11日起,未來半年內到期的房地産融資,可在原規定基礎上多展期1年。到期貸款已經展期的,再次展期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支援金融機構通過調整還款計劃,依法合規對房地産貸款的期限、還本計劃、計息週期等作出相應調整。
(三)加大對存量資産融資的支援力度。支援金融機構對商業存量資産更新改造項目,先審批貸款總額、再根據更新改造進度發放貸款。
(四)穩定建築業企業信貸投放。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基礎上,鼓勵金融機構優化建築業企業信貸服務,保持建築業企業融資連續穩定。支援建築業企業應收賬款質押增信,但不得用於為房地産企業項目墊資。對原持續性經營情況良好,因出險房地産企業原因被動訴訟受到影響的建築業企業,繼續保持信貸支援力度。
(五)支援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合理信貸需求。加大對住房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金融支援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優化信貸政策,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
二、激活市場有效需求
(六)優化商業貸款住房套數認定。居民在中心城區以外區縣新購住房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僅將所在區縣的住房納入套數核查範圍。居民將存量住房盤活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長租房的,該套住房租賃合同已備案,且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書或長租房承諾的,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原則上一個家庭只核減一套。
(七)支援剛性住房貸款需求。在渝生活、工作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在我市購買首套住房的,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支援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的四川籍居民在我市購買首套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需求,對納入重慶都市圈發展規劃的四川廣安市籍居民在重慶都市圈購買住房的,享受同城待遇。
(八)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原則上暫停中心城區安置房建設審批,鼓勵區縣政府在房屋徵收、集體土地徵地補償等方面推行貨幣化安置。
(九)促進一二手房良性迴圈。支援“先買新再賣舊”家庭購置改善性住房,對擬出售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地産企業可延長認購期,支援其出售原住房;對已網簽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可不納入住房貸款套數核查範圍。
三、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十)進一步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已出讓地塊按照合同約定應在2023年1月31日前交款,但企業未能按期支付的,交款期限可順延3個月,期間不計徵違約金。對已出讓未竣工地塊,開、竣工期限可按合同約定順延3個月,期間不計徵違約金。
(十一)優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緩繳政策。對房地産開發項目應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由房地産企業向屬地政府提出申請,按規定程式報經批准後予以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時間自屬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同一項目多次(兩次及以上)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可在首次辦理商品房許可後補交,在第二次辦理前繳清。對2022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到期的緩繳配套費,不計此期間逾期滯納金。
(十二)優化項目資本金監管。對已辦理項目資本金存入手續的房地産開發項目,房地産企業可按項目施工進度,分樓棟申請使用已監管的項目資本金。對新辦理項目資本金存入手續的房地産開發項目,房地産企業可申請分批次存入:首次存入核定監管金額的40%,剩餘的60%可給予6個月的暫存期。在暫存期內,開發項目形象進度達到全額使用節點要求的,可不再補存剩餘項目資本金。
(十三)充分發揮住房租賃基金作用。加快住房租賃基金的資金到位,建立儲備項目庫,加大對擬投項目的貸款支援。對擬投儲備項目,通過住房租賃基金支援相關平臺公司購買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市場化租賃住房。
四、優化行業服務管理
(十四)開展房屋交易線上服務。加快完善商品房預售許可服務系統功能模組,實行網上辦理,工程進度可採取承諾制。通過“重慶線上房地産展示平臺”微信小程式等為群眾提供全天候的線上看房、選房、諮詢、認購等服務。支援房地産經紀機構、房屋租賃企業通過“渝快住”住房服務平臺開展房源發佈、登記客戶、資訊核驗、撮合交易等業務。
(十五)繼續舉辦線上房交會。將2022年全市秋季線上房交會時間順延2個月,鼓勵房地産企業、金融機構和媒體積極參與,給予政策支援,加強政策宣傳,增強信心,穩定市場預期。
(十六)發揮行業協會橋梁作用。充分發揮市房地産業協會、市評估經紀協會、市開發協會的橋梁作用,促進房屋銷售與家裝、家電、傢具、汽車等消費聯動;常態化開展銀行與房地産企業、銀行與經紀機構的對接服務,交流共用資訊,打破資訊壁壘,提升銀企對接的便捷性、精準度和成功率。
本通知從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