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足:激活“沉睡資源”助力鄉村振興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11-30 15:04:01 編輯:李柯佑

作為國家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兩輪試點區,重慶市大足區緊緊抓住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機遇,深化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探索農村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機制,健全農村宅基地收益分配機制,健全農村宅基地監管機制,逐步破解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以前鄉村常見的“沉睡資源”成為了助力鄉村振興的一大要素。

摸排先行 為資源建檔確權

為全面摸清農村宅基地基礎資訊,大足區首先制定了《農村宅基地基礎資訊調查工作方案》,開展農村宅基地摸底調查。目前,全區已經完成對108個村8.52萬宗宅基地基礎資訊調查,包括試點區域19個村1.42萬宗宅基地、試點區域外89個村7.10萬宗宅基地。

同時,大足區還對歷史形成的各類宅基地問題進行了系統排查,共摸排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3164宗,並依法分類處置“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佔等問題,建新拆舊1.1萬戶、復墾土地2499畝。

在此基礎上,大足全面開展村莊類型劃分工作,把全區207個村莊劃分為集聚提升類村莊136個、城郊融合類村莊52個、特色保護類村莊2個、搬遷撤並類村莊17個,並按照“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要求,完成了全部村莊的規劃編制工作。

按照不動産統一登記要求,大足區已經實現了農村宅基地確權頒證全覆蓋。其中確權登記宅基地面積5.12萬畝,頒發權屬證書29.57萬宗、不動産權證9.06萬宗。

深化探索 農村宅基地實現“三權分置”

要激活農村宅基地這個龐大的“沉睡資源”,行使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放活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關鍵。

為進一步厘清宅基地權屬關係,明晰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屬,發揮村民自治組織作用,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宅基地的具體辦法,大足區鼓勵試點村結合實際,制定本村宅基地改革試點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農村宅基地所有權的管理;指導成立村莊建設規劃委員會,配齊村級宅基地協管員隊伍,按照“三到場”要求,負責轄區內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監督管理工作。

在探索宅基地農戶資格權保障機制的過程中,大足區按照“一戶一宅”原則,以戶籍登記為基礎,結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以戶為單元界定農村宅基地農戶資格權24.4萬戶,並同步完善宅基地資格權多種保障方式、健全農民建房新增建設用地規劃和計劃指標保障機制、合理確定宅基地規模和佈局。新的機制允許預留適度的農民建房空間,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單列安排不低於5%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同時,積極探索“居住自由”機制,賦予村民行使“居住自由”的宅基地資格權,讓村民可以“跨組建房”。

通過不停地探索與實驗,大足區適度放活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鼓勵農戶通過轉讓、入股(聯建)、租賃、贈與等方式進行宅基地盤活利用。截至目前,全區已累計盤活宅基地1026戶,為農戶增加財産性收入300余萬元,其中閒置農房租賃年租金收益達200余萬元。

成效初顯 群眾得利産業發展鄉村變美

經過不斷探索,大足區目前已經建立起了農村宅基地管理資訊系統,實現了數據的動態更新,對區域範圍內村莊規劃、宅基地用地計劃、村民建房實行了有效監管,逐步實現對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的數字化管理,使宅基地監管更加快捷高效,更多的好處正在顯現。

大足區在推進農村宅基地改革的過程中,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先後制定出臺《大足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實施方案》《大足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大足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交易規則》《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收益分配指導意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一系列新辦法、新措施已經累計推動100余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現收入近12億元,試點村農民增收最高達3.5萬元/人。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還為農業觀光、農産品加工、鄉村旅遊民宿等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提供了用地保障,推動了鄉村産業發展。如拾萬鎮長虹村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保障了建設用地需求,結合“五彩稻田”項目,打造出集鄉村旅遊、生態餐廳、農業科研、科普展館于一體的農村新産業新業態;棠香街道五星社區利用入市土地打造的“十里荷棠·山灣時光”農文旅項目,成為當地小有名氣的網紅打卡點,帶動了周邊民宿旅遊業與農業産業的發展。

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機制的成效日益顯現。截至目前,全區農民累計自願有償退出復墾宅基地2734畝,盤活土地2344.25畝;推動建新拆舊工作,依法拆除1.1萬戶、復墾土地2499畝。

在探索自願有償退出閒置宅基地與違建房拆除的同時,大足也同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把一戶多宅、亂搭亂建、殘垣斷壁、垃圾柴草等作為清理重點,清理出來的空閒地打造成了一個個小花園、小果園、小菜園、文化公園;舊壇子、舊輪胎、舊磚瓦等老物件融入了庭院微景觀改造,具有傳統建築風貌老院子化身為“農耕文化小院”,有效改善了鄉村人居環境,提升了鄉風文明。(猶驥 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