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記者從全市中央涉農救災資金使用專題調度會上了解到,財政部近日緊急下達重慶涉農抗旱救災資金11.58億元,這筆資金將重點用於解決重慶市農村飲水問題以及保障秋糧生産。
據了解,在中央撥付的涉農抗旱救災資金中,水利抗旱救災資金9.9億元。這筆資金將以區縣受旱受災情況為基礎,重點解決農村飲水問題,並兼顧農業灌溉用水。其中,工程建設類資金重點用於前段時間缺水送水嚴重地區的水源互補互通,水庫與水庫之間、水庫與塘壩之間、水庫與江河之間、水庫與水廠之間的補水提水等水源保障工程,以及水源有保障、供水能力有保障的水廠管網延伸的補助,不得用於新建水庫和與水利救災無關的工程;抗旱物資設備購置資金主要用於水桶、儲水袋、水管、水泵、發電機、柴油機等抗旱物資設備購置等。
對於中央下達的農業生産救災資金,則主要用於受災農戶購買燃油、農藥、種子等農業生産恢復所需物資;同時,對噴施葉面肥、調節劑、抗逆劑、殺菌殺蟲劑等提高農作物抗旱性的混合藥劑給予補助,以及用於晚秋馬鈴薯、秋菜的增種補種等方面。
會議要求各區縣迅速行動起來,加快推動救災資金落地見效。一是迅速把救災資金落實到符合農業生産和水利救災資金使用範圍的具體項目上,盡可能安排到前期工作成熟並且具備開工條件的急需項目上去,在9月底前要分解下達到具體項目;二是各區縣要加快建設進度,依法依規簡化項目審批、招投標等程式,在保證品質和安全的前提下,儘快形成工作實物量;三是資金支付要快,救災資金使用過程中決不允許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拖欠工程進度款,材料、設備款等資金支付不及時的情形;四是項目見效要快,資金使用績效要清晰反映到農業生産和水利救災上來,要迅速解決重慶市抗旱救災供水需求,保障農業生産。
會議要求,救災資金使用要與有效防範化解返貧致貧風險結合起來,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各區縣要重點關注脫貧人口、監測對象和其他有返貧致貧風險的一般農戶等特殊困難群體的受災情況,快速開展因災受損群眾的住房、農村供水設施的恢復組建;同時,推廣以工代賑實施方式,在緩解乾旱災情的同時,讓脫貧群眾、監測對象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首席記者 龍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