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榮昌區人力社保局傳來消息,榮昌區將全面落實5類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助力特困行業紓困穩崗。
適用範圍
政策惠及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相關企業。
實施期限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參保單位應在2022年6月30日前確認或提出緩繳申請。其中:在今年5月25日前確認或申請的,可選擇緩繳費款所屬期今年4月—6月、5月—7月、6月—8月的費款;在今年6月30日前確認或申請的,可選擇緩繳費款所屬期今年4月—6月、5月—7月、6月—8月、7月—9月的費款。對選擇緩繳今年4月費款但實際已繳納的,可前往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退回4月單位繳費部分費款。緩繳費用應於今年12月底前繳納。
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方面。參保單位在今年6月30日前確認或提出緩繳申請的,可選擇緩繳費款所屬期今年4月至2023年3月或今年5月至2023年4月的費款。對選擇緩繳今年4月費款但實際已繳納的,可前往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退回4月費款。今年7月起,參保單位在每月25日前完成確認或提出申請的,緩繳費款所屬期為確認或提出申請的次月至2023年3月。
相關提醒
要注意的是,緩繳期間,參保單位應按時足額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社會保險費。
職工在參保單位緩繳期間申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申請跨省、跨制度轉移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由參保單位補齊欠費後,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緩繳失業保險費期間,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和失業人員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等相關待遇。在辦理技能提升補貼、失業保險待遇和關係轉移等業務時,緩交月數按照已繳費月數計算。
緩繳工傷保險費期間,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未辦理參保手續的職工發生工傷,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緩繳期滿後,未按規定補繳工傷保險費的,工傷職工的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
辦理流程
相關企業可從今年5月20日起,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確認緩繳起止時間,也可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確認。(張飛龍、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