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個別社會組織、企業、個人等在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情況下,打著“慈善”、“公益”等名義開展廢舊衣物回收活動,有的還將公眾捐贈的舊衣物銷售牟利。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的規定,損害了捐贈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慈善事業的形象。為遏制此種現象氾濫,日前,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做出系列提示。
根據提示,為慈善目的,在公共場所設置廢舊衣物募捐箱,屬於公開募捐活動。根據慈善法的規定,只有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才能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展公開募捐活動。
其中,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開展廢舊衣物公開募捐,應當嚴格按照慈善法及相關法規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動載體的顯著位置,公佈本組織名稱、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備案的募捐方案、聯繫方式、募捐資訊查詢方法,並主動公佈公開募捐資訊,接受社會監督。發現冒用本組織名義的,要及時發佈公告澄清事實並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社會公眾參加廢舊衣物捐贈活動之前,請先核實活動舉辦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開募捐資格。可通過全國慈善資訊公開平臺“慈善中國”(cszg.mca.gov.cn)查詢相關單位是否為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發現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卻開展廢舊衣物公開募捐活動的,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舉報。發現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集廢舊衣物活動,騙取財産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妙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