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們是高場鎮紀委工作人員,您反映的原村長胡某某的有關問題我們已經受理,請耐心等待反饋,謝謝您的配合”。這是宜賓市敘州區高場鎮紀委開展實名檢舉控告核實告知的一個畫面。
高場鎮紀委工作人員與群眾交談 陳心佩 攝
今年以來,高場鎮紀委認真貫徹《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進一步落實責任,細化流程,以群眾‘滿意度’為尺規,嚴格執行實名舉報受理反饋、辦結答覆制度。
一是及時受理告知。對收到屬於鎮紀委受理的檢舉控告,及時採取電話、面談等方式,向檢舉控告人告知受理情況,並如實填寫《實名檢舉控告受理告知情況表》,告知檢舉控告人享有的權利義務等資訊,做到受理告知不遺漏,避免檢舉控告人不了解受理情況而重復陳情、越級陳情。
二是嚴格辦理時限。嚴格《工作規定》各項流程及規定辦理。收到屬於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檢舉控告,經送鎮紀委主要負責人,並在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送區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區紀委監委轉送的檢舉控告,做好登記並在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或者轉辦工作,3個月內辦結,確需延長期限的,按程式辦理;收到屬於鎮紀委受理的檢舉控告,15個工作日內告知實名檢舉控告人受理情況,3個月內辦結。處理結果在辦結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檢舉控告人反饋,並做好相關記錄。
三是提升工作水準。在受理告知過程中,做到文明有禮、注意疏導檢舉控告人的情緒,耐心引導檢舉控告人陳述檢舉控告資訊,規範告知內容,做好工作記錄。及時告知檢舉控告人辦結情況,回應群眾關切,提升信訪工作群眾滿意度。(陳心佩/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