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重慶市合川區深入推進黨建引領下的基層民主協商治理,創新實施“紅細胞·微治理”工程,“以小建大”推動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制機制,變“反應式”管理為“參與式”治理,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堅持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構建共建共治共用的城鄉治理新格局”案例榮獲2020年全國創新社會治理最佳案例。
黨建引領讓治理力量擰成“一股繩”
“白灣村人飲工程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水費支出大,且經常斷水,村民意見很大,要求改進現有用水現狀。”2020年2月中旬,渭沱鎮白灣村黨支部接到村民關於人飲工程的反映,當月26日即召開駐村幹部會議,3月17日召開村“兩委”會議,4月2日召開黨員大會,形成新的管理制度,經過討論並修改,4月10日召開村民大會,通過了《白灣村人飲工程管理制度》,群眾反映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這就是合川實行民主協商自治的一個典型事例。
在創新實施“紅細胞·微治理”工程中,全區各鎮街、部門堅持將黨的領導貫穿社會治理全過程,把黨組織、黨員打造成能為社會治理“供養賦能”的“紅細胞”,引領社會治理向著正確方向前進。一是大黨建整合資源。以街道社區黨組織為核心,延伸城市基層黨建三級聯席會議制度,創新探索“3+1”聯席會議制度(即:區級—鎮街—村社+治理小單元),明確各黨組織之間共駐共建社會治理責任,變“各自為戰”為“集團作戰”。目前,城區街道49個社區均建立起聯席會議制度,與駐社區單位黨組織結成共建對子500余個。二是建組織把關定向。緊扣村(社區)結構、需求和治理實際,按照“便於管理運作、作用發揮充分”的原則,由村(社區)黨組織牽頭,指導城市小區、樓院、農村院落等治理小單元內有3名以上黨員的成立黨組織或黨小組,在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引領小區、樓院、院落治理。目前,全區419個村(社區)下建立各類“小微”黨組織2413個,基本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三是樹標桿示範帶動。創新推出在職黨員到所居住社區、小區“雙報到”制度,建立正面激勵和負面清單兩項機制,配套督導考核辦法,要求在職黨員“站好位、帶好頭、幹好事”,開展聯繫走訪、政策宣講、議事協調、收集意見、提出建議、志願服務等事項。2020年疫情期間,報到黨員發動轄區群眾開展疫情排查2.4萬餘人次。合川“8·18”洪災時,報到黨員全力協助開展點位值守、宣傳勸導、轉移物資居民、清淤消殺等工作,切實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重心下移讓治理體系合成“一張網”
曾經渭沱場鎮的路燈、人行道、公共廁所等基礎設施存在一定問題,給居民的生産生活與出行帶來了極大不便。社區幹部小劉基層走訪的過程中了解到這些情況後及時向上級反映,鎮黨委、政府立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方案,籌集資金對渭沱場鎮的環境衛生和基礎設施進行了綜合整治,讓場鎮居民的幸福感明顯增強。這一切都得益於該鎮的鎮、村(社區)、網格三級管理模式,讓鎮黨委、政府做到第一時間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回應訴求。
在創新實施“紅細胞·微治理”工程中,全區各鎮街、部門通過劃“類單眼元”、建“微組織”,著力解決村(社區)治理範圍過大、群眾自治虛化等問題,引導群眾在家門口參與“微治理”。一是科學劃小治理單元。在城鎮社區,無人管理、無專業物管服務的住宅小區和單體樓院,根據實際採取單建、聯建方式成立小區或樓院治理委員會,有專業物管服務的小區規範成立業委會,組織全體居民開展自治。在農村地區,按照“共同生活所依、便於組織治理”的原則,根據地域、人口實際劃分自治院落,組建農村院落治理委員會組織村民開展院落自治。目前,全區已成立各類治理委員會3926個,有效破除了治理盲區。二是合理設置組織機構。明確各類治理委員會設主任1名,成員若干,總數為單數,由村(居)民聯名推薦、個人自薦和村(社區)“兩委”組織推薦,經村(社區)“兩委”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研究後選定。主任人選優先考慮治理單元黨組織負責人、離退休黨員和村(居)民小組長,成員人選儘量吸納黨員、村(居)民小組長、有影響力的群眾以及尊法懂法、樂於服務的村(居)民。三是細化實化職能職責。從服務群眾和便於治理角度,明確治理委員會在村(社區)“兩委”領導下,根據居民授權決定並管理本治理單元日常事務,主要承擔反映群眾訴求、維護公共秩序、開展平安建設、調解矛盾糾紛、促進鄰里和諧、實施自治服務等事項,同時隨時接受群眾監督,讓群眾自治真正得以實現。
眾事眾議讓治理主體凝成“一條心”
在三廟鎮龍窩村11組有一個耿家院子,院子裏居住著40戶村民。走進耿家院子,處處都展示出和諧的氛圍。村民張世英正在門前的院壩裏製作紅苕粉。“這些年,院子裏的鄉鄰們關係越來越好,氛圍越來越和諧,生活在這裡很開心!”見有筆者來採訪,張世英高興地説。
2020年以來,這個院子裏的居民們秉承“忠、孝、義、和”的祖訓,在三廟鎮不斷深化“紅細胞·微治理”工程的背景下,圍繞自治議和、鄰里調和,院落美化、文化潤化等“兩和兩化”,共創美麗宜居、幸福和諧庭院。 據悉,在全面推進“紅細胞·微治理”工作中,三廟鎮逐步摸索出了“六步議事法”,歸納起來就是多方提、科學分、協商議、聯動辦、專責監和共同評。“紅細胞·微治理”工程推廣至今,通過民主協商解決了不少基層群眾中的糾紛矛盾,真正實現了民事民議、民事民定、民事民管、民事民享,受到群眾一致好評!
三廟鎮打造“紅細胞”助推“微治理”是全區創新實施“紅細胞·微治理”工程的一個縮影。在實施“紅細胞·微治理”工程中,全區各鎮街、部門堅持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以充分民主協商方式傾聽群眾呼聲、汲取群眾智慧、激發群眾力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一是明確“誰來議”。建立協商主體清單,將治理委員會成員、戶代表、黨員、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相關利益方納入清單,並根據實際需要邀請駐村(社區)幹部、村(社區)“兩委”成員、社會組織、社工、志願者、社會賢達、專家學者、第三方機構等參加,實現機構、組織、單位、家庭全覆蓋。二是明確“議什麼”。針對不同渠道、不同層次、不同地域特點,圍繞物業管理、清潔衛生、環境美化、秩序規範、平安建設、産業發展、精神文明、法治建設等方面,以及居民反映強烈、普遍關心的其他問題,制定簡單易懂的協商目錄,實現人、地、事、物、情全面議。三是明確“怎麼議”。創新多方提事、科學分事、協商議事、聯動辦事、專責監事、共同評事“六步議事”工作流程,依託社會治理資訊系統研發民主協商線上議事平臺,按照“大事大議、小事小議、急事立議、無事不議”的原則,靈活採取會議協商、串門協商、書面協商、網路協商等線上線下協商形式,開展靈活多樣的協商活動,引導群眾養成遇事協商的習慣,擴大民主協商影響力和參與度。目前,各治理小單元通過民主協商解決群眾大大小小事項3114件,真正實現民事“民議、民定、民管、民享”。
做好加法讓治理質效形成“一片景”
2021年3月13日,一場巡迴審判在清平鎮某機械廠廠房內進行,在審理過程中,法官與調解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通過耐心細緻的法制教育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疏導,最後雙方自願達成了調解協議。該案件依託訴調對接機制,從立案到成功調解僅用了3天,大大節約了當事人的時間成本。此外,本次巡迴審判時間地點的選擇,極大地方便了群眾訴訟,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在實施“紅細胞·微治理”工程中,全區創新開展了“民主協商+規範物業”“民主協商+共謀發展”“民主協商+環境美化”等七大主題實踐活動,全面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破解城鄉發展難題。積極轉化民主協商成果,全區110個村牽頭組建成立經營性公司或企業,採取盤活閒置資産、資源和提供社會化服務等方式,實現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共同增收。同時,以“城市+農村”模式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實現“工業品下鄉、農産品進城”的有效內迴圈,打通“城鄉商品互融互通最後一公里”。二是破解城市管理難題。針對“停車難”“停車亂”等城市詬病,由社區黨委和轄區黨組織牽頭組織開展背街和居住區停車收費試點,收取的費用作為基層社會治理活動經費及停車設施建設經費。針對物業管理混亂問題,建立黨組織、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四方聯動”機制和物業服務企業“黑名單”制度,進一步規範物業公司、業委會、業主三方權利和義務,以世紀花園E區、弘運小區、婆婆灣47號小區等為代表的一批物業小區、自治小區、單體樓院快速實現由“亂”到“治”。三是破解環境治理難題。聚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通過民主協商動員黨員、群眾積極分子、低保戶、特困人員、新鄉賢等群體,對河道、公共路段、公共區域採取包片、包段、包點方式開展衛生環境整治和日常維護,同時鼓勵院落內黨員群眾爭當先進典型,每年評選“清潔農戶”“清潔院落”,適當給予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有效提升黨員群眾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劉亞春/本版圖片除署名外均由區委政法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