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單車有望“吐故納新”

發佈時間: 2019-08-27 10:45 | 來源: 經濟日報 | 作者: 王軼辰 | 責任編輯: 江虹霖

廣州“限投令”首度鬆綁,並公開招標——

共用單車有望“吐故納新”

共用單車行業又迎變局。近日,廣州市公共交易資源中心發佈公告稱,擬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3家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商,未來3年內全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投放運營配額為40萬輛。這是廣州自2017年8月份頒布共用單車“限投令”以來,首度“鬆綁”。專家表示,合理有效的共用單車動態監管機制,不僅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也有利於行業良性發展。

從2017年年中開始,上海、杭州、福州、廣州、南京等多個城市陸續出臺了限制令,暫停新增共用單車投放。“‘限投令’出臺對控制共用單車總量很有必要。”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汝忠認為,至少在遏制無序和超量投放方面,“限投令”既解決了共用單車大量違規佔用公共空間、道路資源難題,也促使企業在發展模式上尋求從粗放型向精細化管理方向轉變。

不過,隨著近年來共用單車市場格局發生巨大變化,市面上大量共用單車得不到有效運維的狀況愈演愈烈。由於一大批企業被市場淘汰出局,目前狀態良好的共用單車已越來越少;同時,在“限投令”之下,擁有運營能力的企業卻又無法投放新車,出現了“人沒車騎,車沒人騎”的新情況。

因此,主管部門開始對“限投令”重新審視。除廣州宣佈以招標方式“納新”外,其他城市也從去年下半年開始紛紛以各種方式逐步解禁。例如,鄭州已于去年10月底明確了共用單車企業的各項規範性要求以及服務品質信譽考核等級和指標,並公佈了相關考核情況。值得注意的是,考評榜單中加入了哈羅單車等新入局品牌。

同時,南京、廈門、銀川等地也紛紛出臺並執行一系列考核制度,對本區域內處於運營狀態的共用單車品牌開展考評,並嚴格遵循“能者上、庸者下”規則。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城市交通與軌道交通研究中心戰略規劃部副部長尹志芳認為,從禁止投放到開展考核,反映了政府層面對共用單車監管態度正逐步開放,“共用單車正從單純以政府管理為主,走向政府與企業聯合、多元化管理”。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運輸研究中心主任程世東表示,政府應在進行充分市場調研的基礎上,對企業運營優勢持接納和借鑒態度。比如,對於共用單車的合理投放總量、市場景氣指數等資訊,政府要給出科學、公開的判斷依據和結果,讓企業據此指導運營行為。同時,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將領先的技術、運營模式成果與政府共用,為政府監管引導提供更高效的手段和方法。

專家建議,提高單車週轉率、合理規劃投放區域,是共用單車運營企業不斷探索和提升的方向。對於掌握道路、財政補貼等公共資源配置權的政府而言,應適當放權,為企業運營提供一定支援,鼓勵和助推企業提升用戶體驗,使廣大用戶真正成為共用單車動態管理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