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這麼多問題,心裏不舒服。”8月17日,婁底市民張先生向三湘都市報投訴稱,他在婁底市眾德汽車銷售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婁底眾德4S店)購買了一輛大眾朗逸汽車,車行駛至3000多公里時出現胎壓報警系統故障,到4S店維修多次仍未解決,同時車輛還有其他故障。張先生向4S店提出換車或補償路費、誤工費,均被拒。
投訴:問題一大堆,就是修不好
張先生介紹,車是在今年1月份買的,加上購置稅等共花了13萬多元。但令其鬱悶的是,新車開了約2個月行駛至3000多公里時出現了胎壓報警系統故障,即在正常胎壓時,仍然有胎壓報警。
“修了4次。”張先生説,每次把車開到4S店維修後,沒多久就又出現同樣的問題,大概在三四月份更換了左後輪的軸承,現在右後輪又開始報警了。
“中控屏換了兩次,現在還是有問題。”張先生説,另外,車的儀錶顯示盤有時會出現白色條紋。
“補償2000元費用。”張先生向4S店提出換車,或者補償因維修産生的來回路費、誤工費,均被拒絕。
回應:未達換車條件,可到府維修
上述4S店客服總監李先生回應稱,按照汽車三包法,張先生的車未達到換車條件,在質保期內4S店可以為張先生免費維修,但不能提供路費、誤工費補償。
“中控屏就是DVD的問題。”李先生説,因左後輪胎壓報警問題,張先生只到店來過3次,且前兩次都是在找原因,不能算維修,第三次更換左後輪的軸承才算一次維修。
對於張先生所反映的車又出現右後輪胎壓報警故障,以及中控屏仍存故障,李先生表示可以繼續免費檢測、維修,並提供到府服務。
律師:如係産品品質可要補償
湖南芙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鐘文科受訪時表示,是否可以換車,需要評估車輛整體使用性能。記者注意到,按照汽車三包法,若張先生的車只更換了一次軸承、兩次中控屏的DVD,確未達到換車條件。
對於張先生提出的補償路費與誤工費問題,鐘文科表示,若是産品品質問題導致了同一故障多次維修未果,消費者可以要求補償路費和誤工費。(記者 胡銳)
(責任編輯:陳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