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首付購車”暗藏風險須提防
你買車繳納過“金融服務費”嗎?近日,西安賓士車主維權事件中,西安女車主質疑4S店在“金融服務費”上存有欺詐問題。揚子晚報記者發現,此舉已引發蝴蝶效應,“一成首付買新車”、“首付3000元開新車”為主的多家分期金融購車模式引發行業關注。業內人士表示,“一成首付購車”暗藏風險,提醒大家要避坑。
退款問題、平臺消費欺詐等成投訴焦點
近年來,“一成首付買新車”“首付3000元開新車”等廣告鋪天蓋地,分期金融購車模式也引發行業關注,其本質上是“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用戶以低首付的方式租滿1年,其間汽車所有權歸平臺方,1年之後用戶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或申請最長36個月的分期,或退還汽車,或繼續租賃。這被稱為“汽車新零售”。
據國內知名第三方電商投訴平臺“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用戶投訴案例顯示,今年以來共計收到數十起對汽車新零售的用戶投訴,其中以優信二手車、瓜子二手車、大搜車以及旗下“彈個車”等三家平臺居多。熱點問題聚焦在退款問題、平臺消費欺詐、汽車品質問題、平臺價格高於4S店等方面。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認為,汽車分期金融平臺通過將汽車零售包裝為汽車金融産品,打破線上與線下消費場景的界限,本質上是以汽車為載體的金融服務公司。與傳統汽車按揭相比,汽車融資租賃方式具有更多的優勢,其前期投入低,能有效刺激消費需求,為用戶提供更便利的綜合服務。相比逐月按揭,汽車融資租賃更能滿足年輕一代個性化選擇的需要。分期金融購車平臺通過汽車融資租賃模式來進行融資,以賺取賣車的利潤、服務費、利息差等。
“以租代購”需注意違約風險
汽車融資租賃新零售模式,即通過“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表示,以租代購模式本身不違法,但是很多平臺事先沒完全講清楚或很含糊,讓消費者誤以為一直都是買賣合同關係,並不知道第一年實際上是租賃關係,這是存有欺詐的行為。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高興發律師建議,對於“一成首付買新車”,消費者應當注意以下風險:第一,車輛過戶前,汽車所有權歸平臺所有,用戶只享有使用權。第二,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融資租賃中,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因此,用戶自主選擇購車的情況下,如汽車存在瑕疵,用戶不可以主張減免租金。綜上,在使用“一成首付買新車”模式購車時,建議用戶注意相關違約風險,明確汽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交接工作,同時明確平臺對於汽車的瑕疵擔保責任。
李旻律師建議,消費者在選擇此種購車方式時,要儘量選擇提供線下購車體驗和服務的平臺。在與平臺達成協定時,要注意與自身權利義務有關的合同條款,對不理解的專業詞彙或有疑惑的合同條款要求對接人員解釋清楚,降低購車風險。
(責任編輯:潘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