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反映,今年父母要從老家來杭州跟自己一塊過年,他特地提前兩個月去定了一輛小鵬汽車,想到時候帶老人到處轉轉,現在看來,這個願望很可能要落空了。
張先生:“10月份的時候,在小鵬汽車這裡買了一輛車,當時付了五千塊錢定金,銷售答應我一定會在,12月月底交付,因為我當時春節有用車的要求。”
張先生介紹,他是在杭州城西銀泰的小鵬汽車專賣店定的車,車價175900元,交車時間,合同上寫的是“車到提車”。
張先生:“我説這個時間為什麼不寫,他説公司的流程都是這樣的,因為合同上有一條,就是説如果超期交付的話,會違約賠多少嘛,他如果不寫這個時間,就相當於違約條款沒有生效。”
張先生介紹,後來他得知,車子可能要延遲到春節後交付,而且延遲多久,沒有具體説明。12月10號他跟銷售小楊確認,對方當時通過微信這樣回復:“您説的情況的確存在,如果您必須要儘快拿車的,建議您改配其他車型”。
張先生説,自己定的是小鵬P5,對方建議自己改買更高配置的車型。那位銷售小楊不在店裏。
小鵬汽車杭州城西銀泰店銷售 小楊:“你這邊是不是,媒體到我們門店來了(張先生:是的,所以我現在要跟你再確認一下)是這樣的,我們這裡,在媒體採訪的時候,我們不給任何答覆,我們這邊會有專屬的新聞工作人員,會跟您邊聯繫的,目前是這個情況(記者:小楊,我問一下,我是1818黃金眼的記者)你好(記者:你為什麼微信裏跟他講,想儘快拿到車,必須換高配)沒有説這個事情,我們只是協商,如果他願意接受,那可以。”
張先生提供了一段錄音,説是當時諮詢了小鵬汽車的交付專員,對方給出的答覆。
張先生提供的錄音:“您可以以銷售的話為準(張先生:什麼以銷售的話為準,你不是也説12月月底嗎)我是以他的話為準的,他説12月月底的話,那就12月月底呀。”
店裏有工作人員出面接待了張先生,張先生把這段錄音和自己跟銷售小楊的微信聊天記錄,都提供給了對方。
小鵬汽車杭州城西銀泰店 工作人員:“目前這個情況其實來講,可能也不是我們門店單獨能處理的(記者:就是確實要延遲交付了)我不太清楚這個具體過程(張先生:是不是存在説,大家都不交付的情況) 是這樣的,張先生,針對你這個情況,説實話,我之前也不是很對接(記者:店長電話打通)店長電話,他也不太清楚這個情況。”
張先生表示,只要對方能在春節前交車,他也可以接受。店裏的工作人員留下了記者和張先生的聯繫方式,表示彙報給上級後,會給張先生一個明確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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