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16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為便利中法兩國人員在對方國家駕車出行,進一步促進兩國經貿合作和人員往來,中法兩國政府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實現雙方國家核發的駕駛證可免試互認換領。該協議將於2021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根據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法蘭西共和國雙方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一方准許持有對方國家駕駛證的人員在其境內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駕駛證。對於臨時進入對方境內不超過一年的,雙方駕駛證實現互認。臨時進入法國的,可以憑中國駕駛證和翻譯件直接駕車,無需換證;臨時進入中國的,可以持法國駕駛證和翻譯件換領臨時駕駛許可,免予體檢和考試;互認駕駛證準駕車型包括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和摩托車。對於在對方國家居留超過一年的,雙方駕駛證實現免試互換,一方公民或常駐人員持本國駕駛證和翻譯件,以及護照、簽證或者居留證件,可以直接免試換領對方國家駕駛證;免試換領的駕駛證準駕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摩托車。對於留學生,雙方給予對等優惠政策,中國留學生在法工作、學習期間,憑中國駕駛證和翻譯件可以直接駕駛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法國留學生在中國工作、學習期間,可以持法國駕駛證免試換領相應準駕車型的中國駕駛證。(任沁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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