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汽車9月12日訊 記者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9月11日,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賓士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賓士金融”)做出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因其對外包活動管理存在嚴重不足,給予合計8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在本次處罰之前,賓士金融就已因“賓士女車主維權”一事被北京銀保監局調查。
今年4月初,西安賓士女車主提車發現發動機漏油,因與4S店協商無果爬上引擎蓋哭訴維權,視頻在網上迅速傳播,維權事件持續發酵。除車輛品質問題外,女車主還揭發西安利之星違規收取15200元“金融服務費”。此事引起多個部門的額高度關注。
4月14日,賓士金融針對“1.5萬金融服務費”發表聲明,稱一向依法依規運營,已反覆要求經銷商在其獨立經營過程中要誠信守法,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次日,中國銀保監會稱,已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賓士金融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展開調查。銀寶監會表示,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不久後,賓士金融又表示,“賓士金融不會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經銷商是獨立經營的法律實體,與賓士金融是合作夥伴的關係,我們對經銷商沒有制約的許可權。”
5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約談賓士,並稱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曲解汽車“三包”規定、捆綁銷售、強制消費、價外加價、售後服務品質差等問題,是廣大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痛點。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強調,賓士4S店為消費者辦理貸款已向賓士金融機構收取相應報酬,再以“金融服務費”“貸款服務費”等名目向消費者收取費用,違反了法律規定。任何汽車銷售企業收取任何名義的費用,都必須嚴格遵守《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確保事先明碼標價、消費者自主選擇、提供質價相符的真實商品或服務,不得違規收取費用;不得巧立名目,誤導消費者;禁止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搭售、虛假宣傳、誘導式交易等。
6月11日,維權女車主于賓士店提回新車,被收取的1.5萬元服務費也被退還。
(責任編輯:張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