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步行者、騎行者經歷過類似遭遇:在路上步行或者騎車,一會上人行道,一會進入機動車道,一會路斷了要過天橋,要是碰到雨雪天氣,還得隨時小心過往車輛濺起的泥水;久而久之,影響了人們選擇步行、騎行等方式出行的積極性。
造成這個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步行者、騎行者的路權不足。路權是什麼?我們可以看一個場景:在一條城市道路上,車輛、行人往來不斷。作為交通參與主體,行人、機動車司機、非機動車駕駛人等,都擁有使用與其需求相對應的部分公共道路交通資源的權利,這就是路權。這些權利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護。
問題在於,如果一些交通參與主體伸張路權不合理、不正確,就容易引發矛盾。例如,機動車駛入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突然變窄甚至消失或塞滿停放的汽車,都會影響步行和騎行安全。這其中既有汽車迅速增加、公共設施建設滯後等客觀原因,更折射出用路人路權伸張不合理、路權意識不足。
化解路權之爭,需要科學合理建設新的公共設施,特別是加強慢行交通系統建設。近年來,許多地方加速構建慢行交通出行系統。越來越多城市管理者意識到,慢行交通不僅是一種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也是高品質、人性化公共空間的組成部分。下一步,要科學規劃,優化各類交通資源配置。比如,慢行系統和城市主幹道如何緊密結合;城市綠道、醫院、學校、地鐵等重點區域的慢行片區如何科學劃定;老城區、狹窄路段的慢行系統如何破解空間不足難題;如何增設安全設施,為騎行者、步行者保駕護航……回答這些問題,需要各地著眼自身實際,在交通系統的“存量”改革和“增量”發展上做好平衡,切實增強慢行系統的環境友好性及對人們的吸引力。
提升參與交通主體的路權意識。路權是公民權利平等、公平正義的體現和延伸,應當切實維護。比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用路人在參與道路交通時應遵循“分道行駛”的原則;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然而在現實中,一些用路人對進入汽車社會後的路權意識、安全意識和規則意識模糊且缺失,由此引發出不知道正確伸張自身合理路權或濫用路權的現象。
尊重慢行、慢行優先,要從強化用路人路權意識做起。近年來,浙江杭州、陜西西安等城市大力開展“車讓人”的文明推廣;北京對斑馬線前不避讓行人的司機進行處罰;很多地方提倡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養成文明用路習慣,“中國式過馬路”大為減少……這些實踐啟示我們,提升路權意識需要綜闔家庭教育、學校教育、政府部門引導和執法等多方面的教育引導,確保用路人了解交通法規,養成路權意識,並將其上升為普遍共識和行為自覺。
對一座城市來説,擁有一個舒適的慢行系統,讓步行愉悅、騎行安全,不僅環保,也使沿街店舖有了人氣。這道讓人慢慢踱步、順暢騎行的風景線,需要你我以正確的路權意識和法治觀念共同守護。
(責任編輯: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