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開始,被告人石柏魁被帶入法庭,神情輕鬆。見習記者楊徵/攝
備受關注的石柏魁故宮盜寶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石柏魁翻供稱,進故宮前並未想過盜竊,是在遊覽躲雨時才起“賊心”。檢察官建議法院在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之間對石柏魁進行量刑。
上午9時30分許,石柏魁身穿橙黃色囚服,被法警帶入法庭。進門後,他環顧了一下周圍,徑直走向被告席。
起訴書指控,2011年5月8日,石柏魁來到故宮博物院內,後潛入齋宮,竊得香港兩依藏博物館在此展出的《交融——兩依藏珍選粹展》展品金嵌鑽石手袋、金鏨花嵌鑽石化粧盒等手袋及化粧盒共計9件。
石柏魁在逃跑過程中,先後將所竊5件展品遺落或丟棄在故宮後宮圍墻東北角等處後逃離現場。次日,石柏魁因銷贓未果,將手中4件展品丟棄在北京市海澱區頤和園路西側的垃圾桶內等處。上述被盜9件物品經核實,香港兩依藏博物館投保金額共計41萬元。其中3件丟失的被盜物品投保金額共計15萬元。
此外,石柏魁還先後於2010年12月5日、2011年5月10日,分別在北京市通州區其工作單位、某自助烤涮店內等處,竊得他人筆記型電腦及內有500余元的錢包、手機等款物。
庭審伊始,石柏魁對自己何時産生盜竊想法進行翻供。“你什麼時候産生盜竊的想法?”檢察官當庭訊問。石柏魁回答:“當時下雨,我也沒走了,就……”檢察官接著問:“你今天的供述與之前的不一致,能做出合理的解釋嗎?”“以前,以前也沒什麼想做的。”檢察官指出,石柏魁此前多次供述其去故宮前已有盜竊想法。
據石柏魁當庭供述,他聽説故宮是皇家園林,自己來北京幾年卻沒去過,所以前後兩次進入故宮遊覽,相隔時間“不怎麼長”。再入故宮是因上次去了沒逛好,有些地方沒有看。他兩次進入故宮都沒買票。第二次遊覽時,他買票進入齋宮參觀,“當時他們都説這裡面是和珅府,我就想去看看”。
當天下午,他來到齋宮誠肅殿,恰逢香港兩依藏博物館在此布展。“當時下著雨,周圍有很多人,聽導遊説展品是金屬物品。”
隨後,石柏魁躲在展廳與西配房的夾道裏至天黑,順利避開了清園,又破壞了展廳的警報系統,從齋宮後面破窗進入展廳,實施盜竊。
檢方出示證據,被盜的9件展品購入價格為165萬元。檢方認為,石柏魁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實施盜竊犯罪,並還有多次其他盜竊行為,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法院在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之間對石柏魁進行量刑。
石柏魁的代理律師為其做罪輕辯護稱,兩家鑒定機構對被盜展品出具的説明是“真假難辨,出處不詳”,公訴方按展品的投保價值來起訴,證據不足。另外,石柏魁犯罪的主觀惡性不大,本案只是一件普通的盜竊案,唯一特別的是發生在故宮裏。石柏魁完全是誤打誤撞,順手牽羊,他並沒有身懷絕技,只是碰上了故宮的管理漏洞,其行為不符合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本案並未當庭宣判。(記者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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