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天,我應民盟梁山先生之邀,參加了“2012北京文化論壇”,在這個論壇上,我撰寫了一篇題為《應從國家文化戰略的高度認識傳承和保護中國書法的重要性》的論文。非常榮幸,該文獲得了此次論壇的二等獎。
在這篇字數和容量都十分有限,論題並不能完全展開的論文裏,我提出了一個問題:把中國書法僅僅看作是一門藝術,這個命題是否正確。
我的結論是:把中國書法僅僅看作是一門藝術,這個判斷是有問題的。
在我看來,中國書法哪是簡單的藝術能夠説的清的,它是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和國學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極具魅力的藝術性使之成為中華文化的標識。
在這個判斷和定義中,中國書法作為藝術的屬性開始讓位於傳統和國學,“一門藝術”讓位於“藝術性”。我認為這是對中國書法價值的重估,意義非凡。
這個意義在於完全改變了我們看待中國書法的立場和視角。
中華文化自殷墟甲骨文時起,就有了最早的文字記載。沒有人懷疑這些數千年前刻在龜背上的文字就是最早的中國書法,也沒有人懷疑這後來被稱作中國書法的甲骨文字就是最早中國人的文字書寫和記載。由此證明,中國書法自誕生之日起就與實用的書寫和記載密不可分,書法就是寫字,寫字就是書法。
我們總不能把此時的文字記錄工作也當作藝術創造吧?
寫字或者書法,古人稱之為“書”,很早就被看重,一直是兒童啟蒙教育的必修課。《周禮·保氏》記載: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禦,五曰六書,六曰九數。
“書”既被列為“六藝”之一,而“六藝”一不小心就被現代人望文生義地解釋為“六種藝術”,於是,書法順理成章的成了藝術。
這是書法被人認為是藝術的一個來自古代的重要根據。
書法大家沙孟海先生在其名著《近三百年的書學》一文中,開頭一句:“書學是中國最早設科的一種藝術,六藝中不就有一藝是‘書’嗎?”
看看,連書法大家都這樣認為,一般人又怎麼能分得清?
“六藝”之“藝”肯定不是“藝術”之“藝”。
許慎《説文解文》:“藝,種也。”“藝”的本意為種植。通用為才能、技藝之意。
説“六藝”為六種才能和技藝肯定比説“六藝”是六種藝術要説得通。因為這“六藝”中,“六樂”確屬藝術,“五禮”、“五射”、“五禦”、“九數”應該都與藝術挨不著,“射”、“禦”分明是競技體育,“數”則屬理科,這“四藝”都不是藝術,“書”憑什麼就成了“中國最早設科的一種藝術”了?
其實,我們現在所使用的“藝術”(英文: art )一詞,源自西方,是西學東漸以後的舶來品。而中國古代的所謂“藝術”乃是“藝”與“術”兩個單詞的組合,“藝”為技藝,“術”為術數。
《晉書·藝術》稱:“藝術之興,由來尚也。先王以是決猶豫,定吉兇,審存亡,省禍福。曰神與智,藏往知來;幽讚冥符,弼成人事;既興利而除害,亦威眾以立權,所謂神道設教,率由於此。然而詭托近於妖妄,迂誕難可根源,法術紛以多端,變態諒非一緒,真曾存焉,偽亦憑焉。聖人不語怪力亂神,良有以也。”
《晉書·藝術傳》稱“藝術”為“傳敘災祥,書稱龜筮,應如影響,葉若符契,怪力亂神,詭時惑世,崇尚弗己,必致流弊。”
看看,這些“怪力亂神”的亂七八糟的玩意兒就是所謂“藝術”,這“藝術”怎麼能專門讓孩子們從小就去學習,並成為啟蒙教育重點“六藝”之一的“書”呢?
“書”不是藝術,書法家不是藝術家,這也可以從《二十四史》中找到根據。《晉書》中,王羲之也沒列入《藝術傳》。翻開《二十四史》,歷代書家多名列《儒林傳》、《文苑傳》之中,而未見名列《藝術傳》。
“書”被認作藝術,那是近數百年的事,《二十四史》外的《清史稿》,才將書家列為《藝術傳》。
視中國書法是一門藝術,其立場和視角是西方化的,是把中國書法定位於西方文化的坐標中。
中國土生土長的書法為什麼要歸於西方文化的體系和坐標呢?
我只能這樣理解:一百多年來的中國曾經備受淩辱,它在世界的舞臺上沒有話語權,其文化也沒有地位,所以,隸屬中國傳統文化的書法,只能乖乖地把自己納入西方文化的體系中,爭取找到一個屬於自己的位置。
有了這個位置才有地位,有了地位,或許才有話語權。
這個位置找到了,於是,中國書法成了“一門藝術”。
因為是藝術,有人便把中國書法“行為藝術化”。比如,一個健全人,用腳趾頭蘸墨寫書法,名為趾書;用胳膊肘蘸墨寫書法,名為肘書;用拳頭蘸墨寫書法,名為拳書;用手掌蘸墨寫書法,名為掌書;用嘴咬著毛筆寫書法,名為嘴書,等等,五光十色、五花繚亂。這個時候的所謂中國書法,已經淪為了當代西方時髦的藝術形式——形為藝術。
因為是藝術,有人打著“創新是藝術的生命”的大旗,越是把中國書法寫得沒有書法樣,便越是顯出他偉大的創新精神和不懈的藝術追求……
還是因為藝術,有人便把視覺效果、視覺衝擊力放在首位,這個時候,字已經不是寫出來的,而是爆炸出來的,炮轟出來的,目的只有一個:吸引眼球!
同樣還是因為藝術,有人把中國書法完全形式化,用西方抽象藝術的美學觀念和理論來分析中國書法,從此,中國書法不再是中國傳統文化的載體,而成了西方美學家眼裏“有意味的形式”,於是,胡亂塗鴉成了中國書法的最高境界。
如果把中國書法比喻為一位美麗的女子,那麼,她現在正在被藝術強姦,目前社會上出現的種種書法亂象,都是她被藝術強姦後生出的怪胎和畸形兒。
事實上,中國書法到底是不是藝術,這可以從中國書法家協會和中國美術家協會的初始設立上見出。如果中國書法僅僅是一門藝術,它為什麼不歸於中國美術家協會名下而偏偏要設立一個與美術家協會相對立的書法家協會?
把書法與美術混為一談,這是當前高校教學混亂的一大表現。當各大美院把書法列為其中一個係時,中國書協也許早也應該歸入中國美協了。事實上這樣做是極為錯誤的,書法與美術是並列關係,而絕非從屬關係。把書法從屬於美術,往大了説,是自毀中華優秀傳統和國學的犯罪行為。
中國高校把書法歸為美術以後的最惡劣結果,就是任何一個美術家都可以淩駕於書法之上。一個美術家,可以因為畫畫出了名,然後反過來寫字,儘管字寫得不怎麼樣,甚至還是初級水準,卻可以登堂入室,成為書法大師。傳統文化中的“書畫”仍是書在先,畫在後,如今卻是畫在書之先,畫而優則書。
值得慶倖的是,2009年中國書法被納入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名錄,從此,面對中國書法,保護和傳承成了關鍵詞,它不但是我們炎黃子孫所要面對的重大課題,更是一項艱巨的歷史使命。
更加值得慶倖的是,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民族,經過多年的經濟發展,已經在國際上有了話語權,中國文化正在崛起。
國學大師季羨林説的好:“到了二十一世紀,三十年河西的西方文化將逐步讓位於三十年河東的東方文化”,“西方形而上學的分析已快走到盡頭,而東方的尋求整體的綜合必將取而代之”。
中國書法應該從西方的文化體系中,也就是説要從西方的藝術定義中回歸中國傳統文化。
這樣的回歸在當今的時代,恰逢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