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歌唱藝術家鬱鈞劍近日在政協分組討論會上接受媒體採訪時關於書寫行為、書法藝術及書協腐敗的言論在圈內引發巨大爭議。書法藝術應該是什麼?當代書法創作中存在著怎樣的問題?
要把藝術和問題分開
書法不僅是藝術品,更是日常傳媒的工具,它有很規矩的框架,不能越出這個框架。一個字有它的結構、寫法,不管哪種風格呈現,書法還是以特有的藝術表現形式贏得了一席之地。
中國藝術瑰寶眾多,但流傳最早的往往是一些書法。從銹跡斑駁的碑刻,到只言片語的書帖,這些歷代書法大家留下來的藝術作品都是很珍貴的。不同的碑帖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儘管有時只是書法家的只言片語,記錄的卻是身邊一些瑣碎的記憶,王羲之《快雪時晴帖》、陸機《平復帖》都屬於此類,這兩幅作品因為不像刻意創作一幅作品時那麼規矩,寫得平和瀟灑,更具人文歷史價值。經過幾千年的歷史沉浮,保存下來是非常不容易的。如今,這些作品都成了各大博物館的鎮館之寶。説書法不是藝術的人,説明對書法本身了解得太少。
但我對書法家協會的設立一直存懷疑態度。與有著70餘年歷史的美協不同,書協自成立以來,我認為它的弊大於利。作為一個書法藝術家的組織,卻把大量的官員拉進來,佔著職務、席位,由此出現了很多問題。那些在其他單位做行政工作的官員進入書協後,也都開始附庸風雅寫起了書法。這些行政官員練了幾天的手寫體,不懂行的乍一看還覺得湊合,這些官員禁不住奉承,慢慢地就開始拿著招搖撞騙,走市場,搖身一變成了著名書法家。但實際上,字比畫要難很多。書法是上手的時候比繪畫容易,但再往前走就很難了。
很多事情都要從兩方面來看,儘管問題很多,但它與藝術是兩碼事,書法是藝術沒問題,但要把書法和書協分開,要把藝術和問題分開。
守住書法的文化底線
書法是漢字的書寫藝術,講究書寫內容和藝術內涵,更體現中華文化的精髓,但必須為大眾服務,並盡可能通俗化,但通俗不是低俗,更不能把它作為獲取名利的手段。
書法本身是文人的一種勞動形式,有實用和審美兩種功能。隨著社會發展,書法的實用功能正在逐漸退去,現在主要是欣賞。自古以來,書法以正大之氣和文化內涵為創作的根本。其本質是需要中國的傳統文化來支撐,它的發展、傳承更是如此。書法藝術既要有專業標準,還要符合大眾的審美。不管書法形式如何改變,必須圍繞藝術美的主題,這種要求不是一兩個專業人士來決定,而是由大眾來評判。
不可否認,藝術品的高度市場化,吸引了大量以書法之名獲取名利的所謂的書法藝術家。在一定的範圍內,書法已經淪為很多街頭賣藝者和某些人權錢交易的工具,他們追求虛名,以會員、理事等標準來衡量藝術作品的好壞,忽略了藝術本身的價值,書法在他們眼中成了單純的技藝,相當多的人沉迷其中,這説明我們的藝術導向出現了問題。書法有自身的審美標準,不能以古怪的書法創作亂象來否定書法本身的藝術價值。
作為一個真正的書法家,要敢擔當,要有責任感。應該看到,一些對書法充滿熱情的人一直堅守在創作前沿,很多放棄了工作,專門研究書法,將其看做一項事業來做。書法家要耐得住寂寞,以作品説話,而不是以金錢和名氣等人為的市場炒作作為標準。名利與藝術沒有直接關聯。
不能借反腐否定書法藝術
書法以美化漢字、用漢字來表達情感心境為神聖的追求,幾千年來中國的漢字正是因為有了書法藝術,才得以生生不息,不斷地發展繁衍,煥發出持久的生命力。書法在傳承幾千年中華文明中産生了不可磨滅的功勳,這是每一個懂得書法藝術的人都很清楚的歷史事實。鬱鈞劍是書法愛好者,但他不明白寫字與書法不是一回事。書法是藝術,與官員借書法之名搞腐敗更不是一回事。
書法藝術是一門神聖的藝術,在中國文化中具有元藝術的特徵。書法作為在漢字書寫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門藝術,它既是中國文化的一個代表形象和最深刻的文化符號,也具有很強的泛化特徵。因為書法的基礎是實用的漢字書寫,很多人以為寫字就是書法藝術。鬱鈞劍的錯誤根源即在這裡。拿中國書法藝術來為當今書壇的某些腐敗現象説事,是不對的。
我痛恨腐敗,堅決支援政府懲治官員腐敗,而且認為那些借書法之名搞腐敗勾當的人確實玷污和褻瀆了神聖的書法藝術。但如果因為腐敗而把書法藝術否定掉,那就等同於潑洗澡水把孩子一起潑出去一樣,這叫大錯特錯。難道歌唱家裏就沒有腐敗嗎?有些歌唱家出個場唱首歌要收費幾十萬元,難道就因此説把唱歌作為藝術是對唱歌的褻瀆嗎?還有許許多多的藝術,哪一個門類裏沒有一些問題?難道都因此而否定這些藝術的存在嗎?鬱鈞劍真應該好好反思一下,如果以外行充當內行,信口開河,傷害書法藝術,那全國的書法同行們恐怕絕不會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