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武:重建中國書法的文化大廈

時間: 2015-03-09 15:29:46 | 來源: 美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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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危言:時下中國書法表面繁榮,實際上卻像沙灘上的高樓,潛伏著崩盤的危險。中國書法從精神到組織和制度,應該推倒重建,才能浴火重生,鳳凰涅槃。

書法家的三大理想要素

一個國家的發展,往往首先體現在經濟上,最終一定會落實在文化上。一種文化在全球的傳播,背後的終極支撐力則是經濟;經濟發展的終極支撐力,又是文化。在當今這個飛速發展的大時代中,文化正在成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支柱之一。中國正在復興,保護和弘揚優秀的中華傳統文化,正在逐步成為當今中國社會的主流共識。從文化大國的未來發展戰略高度來審視,文化自覺、文化自信必須要有具體的載體,保持純正的中國品格很重要。

書法家絕不僅僅是只會寫字抄書者,而應該是中華民族復興大業中,復興傳統文化的重要力量之一。書法家的理想要素,應該包括三個部分:聖賢氣象、魏晉風度、傳世翰墨。

一是要有“聖賢氣象”。

以天下為己任,經世濟民,是中國知識分子的優秀傳統。在當今中國,知識分子要提倡“聖賢氣象”,弘揚傳統士人風骨和志道弘毅意識。我們身處一個偉大的復興時代,正在共同參與著中華傳統文化復興的歷史過程。在新的時代,發揮自身專長積極投身文化建設,是書法家的社會責任;振興中國書法,為恢復傳統文化的體系多做有意義的事情,是書法家的歷史責任。書法家要修身行道,勇於承擔社會責任與歷史責任,不要滿足於做一個只會玩弄筆墨技巧的書匠。

二是要有“魏晉風度”。

書法家,乃至文藝家應該具超越普通人的風度和情懷,適志通脫,不滯于物。我們不能被世俗的物質衡量等標準所束縛,要把自己放在更加廣闊的時空坐標中,去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情,身在萬物中,心在萬物上,努力實踐自己的人生價值。在時間上要把古今文藝大師作為自己的學習榜樣,在空間上把天下的英才作為自己的追趕目標,不要與眼前的人爭一日之短長,追逐蠅頭小利和蝸角虛名。我們不一定都能成為聖賢和大師,但是我們要努力使自己的心宇更大器一點,使自己的生命更有意義。

三是要有“傳世翰墨”。

立德、立功、立言,是古人推崇的三不朽盛事。能有翰墨傳世,是每個書法家內心的渴望和夢想,只是有些人羞于或不敢承認罷了。爭取以高品位的書法作品傳世,以立言來立功,就是書家們的用武之地。

書協和高校等要以士人的標準和要求,來培養書法家。《莊子·逍遙遊》説:“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則芥為之舟;置杯焉則膠,水淺而舟大也。”工夫在字外,修養和學問是土壤,書法是樹苗,只有深厚的土壤才能培植出參天大樹。

一個書法家,想要追求5年的熱鬧,可以去追逐時風、追逐評委,應該可以名利雙收;想要50年的熱鬧,可以去追逐當代名流,擠進圈子分一杯羹,或許可有名位利祿;想要在身後500年還被人懷念臨摹,那就得坐得住冷板凳,向歷代先賢看齊。

書協系統的綜合改革

中國有各級書協,還有各級書畫院、書法院、印社等組織,這些組織章程制度中都規定有為書法家服務的職責。但是,時下很多人要求撤銷各級書法組織,這些組織被自己服務的對象呼籲廢除,不能不説是個巨大的諷刺。廢除這些組織並非根本之策,因為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會有秩序。沒有了書協、書畫院、書法院、印社,一定會涌現別的組織,情況不會比現在好多少。

從精神和制度上改造各級書法組織,才是當務之急。從書協的角度看,總體改造方法可以從頂層設計入手:“考試選拔,管辦分離,主抓基礎。”

一、“考試選拔”。具體細化為“考試入會,選拔授號,綜合評獎。”

中國書法家協會現在有一萬多個會員,不必諱言,這其中很多人名不副實。中國需要大量具備一定書寫能力和鑒賞能力的國民,但根本不需要那麼多的所謂書法家,書法家應該是一個精英群體,寧缺毋濫。必須立即廢止現有的中國書法家協會入會制度,廢止“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稱號,另行通過選拔授予“書法家”榮譽稱號。

“考試入會”,是指實行中國書法家預備資格考試製度,和“書法家”稱號考試授予制度。

考試組織權要適當分離。文化考試應該委託教育部自學考試機構組織,書寫技藝考試可由中國書協組織,甚至也可以委託其他獨立機構進行。

考試內容分為文化基礎和書寫技藝兩大類,達到一定水準和分數,方可具備中國書法家預備資格。

文化基礎中,必考科目為中國通史、古代漢語、文字學概要、中國書法史、説文解字、歷代書論釋讀等等。書寫技藝中,篆隸真行楷等諸種書體中,必須選試任意三種字體,進行實名評審。

嚴格執行考試入會,馬上可以將一批鑽入書協的官員、富商和低能抄書家打回原形,這是清理重建書法隊伍的最急迫、最重要、最有效的途徑。

二、“管辦分離”。具體細化為“展評分離”、“産業分離”。

各級書協系統應當成立相對獨立的評審機構。評審委員資格也應當通過考試授予,不局限于書法圈,而是應該吸收中國歷史、文學、哲學、文字學等領域專家參加,對參評書家和作品進行最嚴格的考核。書協擔任相關領導職務的人士,只是書協行政事務的組織執行者,不一定非得擔任評審委員,只有取得相應資格才可以擔任評審委員。

協會舉辦展覽的職能,必須予以剝離。書法有市場和經濟價值,近年進而形成所謂的“書法産業”,涵蓋與書法有關的行業,據説包括作品的創作製作、文房四寶産銷、書法作品策展、書法作品拍賣、收藏、投資、文交所、教育培訓交流、創作基地、文宣廣告、出版印刷、保管運輸保險、報紙刊物電視等等。書法産業形成了利益鏈條,操作過程中容易産生負面影響。中國書協不應該捲入具體的産業活動,應該只負責評審,鼓勵社會力量成立獨立於書協的書法産業發展公司,來負責承辦展覽等事項。負責展覽的社會組織不應該有評審權。

三、“主抓基礎”。具體細化為改進深化各級書法教育,推動書法教育貫穿國民教育全體系、全過程。

書法界當務之急的基礎工作,是提高全民的書寫能力和對書法的鑒賞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推動書法教育貫穿國民教育全體系、全過程,這些工作牽涉到教育、文化、文聯、高校等部門和社會組織。應該做好三大重要基礎工作:

一是推動落實中小學校的書法教育。

經過有識之士多年持續不斷的努力,教育部2013年終於印發了《中小學書法教育指導綱要》,以及《教育部關於中小學開展書法教育的意見》。中國書協應該統合各級書協、高校、中小學校等社會資源和力量,為這項工作提供師資、教材、教育、培訓等方面支援,並協助落實。

二是著手推動書法進高考。

中國文化決定了中國人區別於世界其他國民,中國獨特的藝術也決定了中國文化的特質。書法,就是最具中國特色的傳統文化藝術之一。現行高考制度中,中國傳統藝術不是必考科目。高考制度培養的人才,大多缺乏中國傳統藝術修養,這是不爭的事實。沒有傳統藝術修養的國民,想要弘揚傳統文化,這是不現實的。書法作為中國特有的傳統文化藝術重要形式,是國民語文能力的重要基本素質之一,應該被列為中國教育的重要項目,在當今要像體育一樣,在中考、高考中作為一個必考項目,佔據適當分數。有這項制度的保證,中國書法才有可能在根本上得以復興。

三是改進高校書法教育。

高校書法專業教育的目標,應該是培養知識結構健全、藝術修養出眾的書家,而不是流水線成批複製抄書匠,這是教育部和高校書法專業的職責。要提高而不是降低書法專業招生文化考試門檻,達不到文化要求的人,不必進入高校、授予國民教育文憑,可以通過參加社會藝術培訓的形式提高水準。應該調整高校書法專業教育教學大綱,健全知識結構,改變唯技巧論的教學導向。高校書法專業畢業生,應該在中國歷史、古代漢語、文字學概要、中國書法史、説文解字、歷代書論釋讀等方面具有較高修養,具備詩詞對聯等初步的古典文學鑒賞和創作能力。

要分批分步推動高校學生必修書法,和中國文化有關的專業學生,比如中國歷史、哲學、文學、藝術(包括美術、音樂、舞蹈等),應該首先開始必修中國書法,然後經過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努力,逐步擴大到全體高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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